第1章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公司厂房设备设施整体对外出租
合同编号:签订合同时确定
招 标 人:****
发 包 人:******公司
****受****的委托,就******公司厂房设备设施整体对外出租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发包人签订租赁合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工程概况
******公司属********公司,是****铝业板块铝加工企业,本次招标项目为******公司年产35万吨热轧铝合金卷材、20万吨冷轧铝板带材厂房设备设施整体对外出租。
公司位于**省**市**区**镇东村86号,紧邻109国道,距离**曹家堡机场7 km,距G6京藏高速公路**入口3 km,距青藏铁路兰青段**驿1.5km。公司拥有铁路专线与青藏铁路兰青段**驿接轨,交通十分方便。于2005年9月成立,2008年3月正式开工建设,于2020年10月进行了保护性停产,占地约430亩,总投资约38亿元,注册资本金20亿元人民币。
******公司以生产区围墙以内为界,围墙内的所有建筑物、设备及设施,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工艺车辆、电子设备及土地等,详见厂房设备设施整体租赁承包技术部分内容。
无。
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铝加工生产和销售企业。
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n)网站检索结果截图为准。
5、最低投标限价
本项目经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对外租赁资产年租金为9697.35万元(最终以资产评估备案结果为准),因此本项目最低投标限价为:145460.25万元(租期15年),低于此投标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具有2个及以上铝加工生产销售供货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7、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1发售时间:2023年9月2日~2023年9月7日(周末正常发售)
8.2发售地点:**省**市五四西路48****酒店五楼报名室(2)
8.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9、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所需交通车辆及费用自行解决,如有不详事宜,电话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杨宏斌
电话:186****0451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9月21日**时间15: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省**市五四西路48****酒店五楼开标室。
11协议签订主体
中标后,中标人须在发包人****公司(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招标人(或****公司签订书面协议。
12.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2.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人电子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联 系 人:严峰峡
电话:0971-****926
电子邮箱:zbb****920@vip.****.com
邮编:810008
13.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位:****
开户银行:****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投标人将购买****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