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提高网络司法拍卖工作质量与效率,根据川高法[2023]87号《****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管理办法(试行)》《****关于遴选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工作方案》等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自愿申请、集中评审、动态管理的模式,面向社会遴选3家符合条件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凡符合本公告条件、申请入库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可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申请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和禁止条件
(一)申请条件
1.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且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公证机构除外。
2.在**市范围内具备开展网络司法拍卖辅助事务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设施设备;
3.具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法律、估价、摄影、视频剪辑、VR拍摄及制作等方面的专业人才、设备和固定工作场所、人员;
4.****中心,能够提供24小时免费咨询服务;
5.建有服务监管软件平台,能够完整保存现场勘验、电话(网络)咨询、引领看样、财产交付等信息资料,能够全程留存及存档保存,能够与淘宝、京东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后台同步数据对接,后台****人民法院监管;
6.出具勤勉履职、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工作秘密,不得干预当事人选择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和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不得强制要求或者变相诱导竞买人购买代缴税费、代办贷款和过户等服务,****法院管理监督和依法承担责任等内容的书面承诺;
7.提供具备履职能力、条件和依法承担责任的书面保证;
8.****法院要求的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其他条件。
(二)禁止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不得纳入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
1.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或其近亲属、近亲属的配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股东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不得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
2.同一名单库中不得纳入两家及以上由同一自然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者同一自然人、法人作为控股股东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3.****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股****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由同一自然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同一自然人、法人作为控股股东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人民法院除名的。
5.其他不得纳入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的情形。
二、职责范围
入库机构应接受**铁路运输两级三院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委托并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调查拍卖财产的权属证明、他项权证明、租赁及实际占有、物理现状、质量瑕疵、交易税费、欠缴税费等情况,负责记录、资料收集、档案整理等事务性工作;
2.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照片或者视频等资料;
3.草拟《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文书材料,并提交执行法官审核;
4.对拍卖财产信息进行公开宣传,根据拍卖财产的特点向社会公众推介拍卖信息;
5.接受咨询(电话、现场等咨询),宣传网络司法拍卖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辅导竞买人参与竞拍,引领看样等;
6.办理清场、搬运、破锁等;
7.拍卖财产的仓储、保管、运输等;
8.委托法院安排的其他应当完成的工作事项。
9.承担《****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四、五、六条之规定的其他工作。
三、入库承诺
申请网拍辅助机构应当向本院作出以下书面承诺:
1.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
2.遵守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及《****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管理办法(试行)》工作规范,恪守职业道德,保守工作秘密;
3.不干预当事人选择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和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不强制要求或者变相诱导竞买人购买代缴税费、代办贷款和过户等服务,****法院管理监督和依法承担责任。
4.****法院委托书开展网拍辅助工作;
5.****法院的管理、监督和工作安排;
6.不将网拍辅助工作转包给其他机构、组织和个人;
7.申请机构及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股东无禁止入库情形;
8.同意并承诺以《****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管理办法(试行)》辅拍费用参考标准为签约收费标准。
四、申报材料
1.申请书、承诺书;
2.营业执照及章程,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实缴出资登记信息、****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银行流水等证明实缴出资情况的相关材料;
3.本机构在**市范围内办公营业场所的产权证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4.与所承担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包括与开展业务相关的计算机、打印机、互联网络、无人机、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录音电话、VR拍摄器材等装备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5.网络司法拍卖辅助人员内部管理和考核、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全程留痕和相关材料建档保存、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办理的流程细则及监管方面的制度;
6.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法律、估价、摄影、视频剪辑、VR拍摄及制作等事项的专业人员名单、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及相关证明材料;
7.网络司法拍卖辅助人员上岗前业务培训、保密教育方面的制度。
8.企业信用信息材料;
9.参加综合评审及参加能力测试的人员,需提供相关材料(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工作证复印件);
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按照顺序装订成册,是复印件的需为彩色复印件并加盖本机构公章。
五、申报程序
1.申报机构应于2023年9月13日17时前向****专项工作组提交申报材料(按本公告第四条所列项目顺序,对所提交的材料制作目录清单、标注页码、统一以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七份),不得邮寄或委托他人转交。逾期申报的,一律不予接受。
2.申报机构必须如实申报,凡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且五年内不得申请进入****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机构名单库。
3.****专项工作组对申报机构进行登记和材料初步审查,材料不全的,应在最终报名截止日前补齐。
六、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工作由****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专项工作组组织实施。遴选入库数量定为3家机构。****委员会评分和从业人员能力测试两部分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分占最终得分的80%,从业人员能力测试评分占最终得分的20%。
本次遴选程序分公告、资格审查、从业人员能力测试、综合评审、公示、协议签订、备案7个阶段进行。
1.公告:遴选公告在****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2.资格审查:9月15日前由****专项工作组负责报名参选资料的收集,通过查阅材料、现场询问等方式进行资格初审。
3.从业人员能力测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机构指派1名代表于9月19日参加从业能力测试,测试的主要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从业人员道德规范、省法院辅拍工作管理办法等。测试以笔试方式举行,测试时间:9月19日10:00开始,测试时长:60分钟,测试地点:****,测试要求:测试开始10分钟后不得入场,参加测试人员需在9:40****中心由专项工作组统一组织进入考场。
4.综合评审:9月20日到9月26日由****网络司法拍卖****委员会按照评分规则,对入围复审的机构进行综合评审。
5.公示:****委员会评分和从业人员能力测试得分,确定拟入选辅拍机构名单,在****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收到****委员会在3日内完成复核。
6.协议签订:在公示期满后,入库机构应与****签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工作服务协议》。
7.备案:评审委员会评选出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库****人民法院备案。
七、其他事项
1.本公告所涉内容除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外,****委员会负责解释;
2.报送材料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拟申请入库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报名,不得邮寄、委托他人转交报名材料,以委托他人报名、电话报名等方式报名的均为无效报名。
4.联系人及方式:蔡睿 028-****3979 邓莉 028-****3887
监督举报电话:028-****3857
法院地址:**市**区犀浦镇校园路东段5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