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审计局三台县2023年跟踪审计服务采购(第二批)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6二、合同名称:**县2023年跟踪审计服务采购(第二批)三、项目编号:****四、项目名称:**县2023年跟踪审计服务采购(第二批)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址:梓州干道95号
联系方式:186****4477
供应商(乙方):****
地址:**省**市**区东大路246号2栋20层2004号
联系方式:177****3364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
1 | 飞尚新型电池产业园项目(一期)跟踪审计服务 | 1(项) | ¥50,000.00 | ¥50,000.00 | 服务期限: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期限:自委托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成交供应商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经委托人确认之日止。成交供应商的具体进场时间以委托人书面通知的时间为准(委托人书面通知时间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天内)。成交供应商对各类跟踪审计工作的完成时间应充分满足委托人的合理要求,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周期,按施工合同工期加14个月为正常服务期限。非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非正常服务期限的超****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执行。1、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10****审计局报送跟踪审计实施方案,对审计中偏离施工图和预算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并分析原因,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每月5****审计局报送上月跟踪情况总结,如特****审计局报送情况。2、项目竣工验收3月内出具全过程跟踪审计成果报告。3、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应在委托人书面通知后根据各单项工程具体情况按照委托人要求完成,因工程进度要求、设计需求等原因需变更时限的,委托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原则上成交供应商在通知时限内完成工作任务。4、施工阶段跟踪审计(造价控制咨询)服务,正常驻场服务期限为建设期(或施工合同工期)+14个月;对现场签证的核实及新增项目、暂定材料、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等价格的确定,应在委托人口头或书面通知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一般性报告(进度款、设计变更分析等)应在委托人口头或书面通知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综合性报告应在7个日历天内完成。5、竣工结算审核应在委托人书面通知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 |
合同金额: 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7月14日至2026年09月14日
履约地点:**县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7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09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
****
2023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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