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驿站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磋商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受****的委托,现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检察业务驿站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工程概况:检察业务驿站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2.2项目编号:**** 2.3磋商范围: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4工程地点:****。 2.5磋商预算:33.53万元。 2.6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9月19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2023年10月18日,工期3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三.磋商应答人资格要求 3.1磋商应答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磋商应答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入吉企业: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投标文件中附**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截图信息并加盖公章。 3.7****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时间,下同),在****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B证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份)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磋商应答文件的递交 5.1磋商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应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磋商申请人在提交磋商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3300元的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函。 5.4当有效磋商应答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磋商。 5.5当有效磋商应答人的磋商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应答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广场路与鹿乡大街交叉口北150米 联系人:蒋文睿 电话:150****9997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 联系人:王珂娜 电话:0437-****5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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