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鞍山市铁东区行政审批局新开立企业制作印章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 有效期: | (略) | 撰写单位: | (略) | 撰写人: | 叶青 | (鞍山市铁东区行政审批局新开立企业制作印章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鞍山市铁东区行政审批局新开立企业制作印章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32页“开标一览表”内容调整,具体内容详见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2、本项目原开标时间为:2023年09月07日13:30分;现变更为2023年09月11日13:30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请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好CA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按照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要求,我省政府采购推行电子评审。供应商应在网上按政策要求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线上报名、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报价及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邮寄(建议采用顺丰速运公司)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备份响应文件纸质版文件以及U盘(以下简称“备份文件”)、每套防伪水晶印章(样品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章)至(略)(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千山中路153号软件园5楼)。备份电子文件应密封完好。 3.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立即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 20 分钟,因解密超时而造成供应商投标(响应)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快递的响应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密封装订,同时快递最外层包装上或快递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及手机号;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以方便代理机构与供应商沟通,如出现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开标会(略)。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递交至开标室而造成响应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略) 5.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使用“腾讯会议”APP 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委托人须提前下载注册,腾讯会议APP下载地址:https://(略)com/。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输入“会议号”参加开标会议,进入会议后把用户名修改为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未按时参加网上开标直播,造成投标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腾讯会议号”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表”第 20.1 条。 四、凡对本次(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