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爱新舍里镇纳旦芒坎村407亩耕地-水浇地公开竞价
土地区域: | **维吾尔自治区**察布查尔**** |
面积: | 407亩(机动地407亩) |
流转年限: | 3年 |
土地类型: | 农业用地-耕地-水浇地 |
平价水: | - |
底价: | 35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土地设施保护押金: | - |
灌溉方式: | 河灌 |
井数量: | - |
详细地址: |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3-09-07 |
报名保证金: | 5万元 |
联系人: | 古丽仙 |
联系电话: | 155****5262 |
交易方式: | 公开招标 |
竞价时间: | 2023-09-08 10:09 |
竞价地点: | 爱新色里镇纳旦芒坎村 |
其它说明: | 一、注意事项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且不得改变现有耕地使用性质及用途。2、保护土地**合理利用及科学种植。如种植特色农作物或有相关政策等特殊情况,****委员会提出申请,根据特色种植产业需求,结合我镇实际进行适当调整。3、承包人种植期间,必须遵守国家耕地保护,农业种植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改变现有耕地使用性质及用途。依法经营,合理保护土地**,严禁破坏农田道路、水渠、林带等基础设施。4、土地流转原则上年限不得超过一年(种植季),如种植特色农作物或有相关政策等特殊情况,可根据特色种植产业需求**流转时限。按要求统一使用自治区下发的土地承包合同,****政府公章。5、土地流转期间,如遇有国家实施的相关民生类项目(如:高标准农田灌溉渠建设项目、土地平整、砂石路建设等等),承包人必须积极配合、支持项目实施,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施工。6、保险费、经营性费用均由承包户自行承担;种植期间如遇到的自然灾害,由承包户自行承担。7、种植农作物期间,护青保障由承包户自行承担,村委会协助管理。8、禁止焚烧秸秆,种植农作物期间所使用的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地膜等,由承包人自行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9、已进行秋翻的土地由成交人付秋翻土地的费用。10、凡有能力承包经营土地耕种、愿意遵守耕地保护规定、自愿参与土地公开交易并能够自觉遵守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均可报名。二、保证金缴纳账户及竞价规则缴纳保证金账户:伊犁州****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账号:812********0109320376行号:402****00164开户行名称:****银行滨河支行注:缴纳保证金时请备注:(姓名)XX亩土地竞价保证金。交易完成后除交易成功者,其余人的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除周末节假日)之内退回原打款账户。4、有经济能力。成交后收到成交通知书7日内能够一次性将一年承包费全部交清并支付本次竞价服务费。5、竞价规则:本次发包耕地为电子竞争性报价,为初始标底价+递增价为起报价,实行多次加价竞标,(即:以标底价为基础,竞价须在标底价的基础上增加价);第二轮以后的竞价按前一轮最高报价为新的标底价,在新标底价基础上进行加价报价竞标。三、参与竞拍相关要求1、参与对象:凡有能力承包经营土地耕种、愿意遵守耕地保护规定、注:(耕种按实际测量亩数为主)自愿参与土地公开交易并能够自觉遵守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均可报名。2、成交公告公示:在伊犁州****服务中心网站、“e聚农宝”APP进行成交公示。3、合同签订:****村委会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电子网签合同,须在7日内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承包费用。竞价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具体收费标准见《土地公开交易承诺书》。4、合同备案:受让方在伊犁州****服务中心备案合同,完成土地经营权登记。四、竞拍注意事项1、参与人数少于2人时,不能进行公开交易。委托方代表未达到应到场人数的半数以上、监督方代表未到场,均不进行公开交易。2、参与人须按规定携带保证金交款凭证、本人身份证,如本人无法到场,须携带委托证明按时到场参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3、参与人在公开交易现场认真听取告知事项后,在开始竞价前可自行选择参与或退出交易,竞价会议开始后无故未到场参与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参与。4、公开交易结束后,在竞价中无违规行为,未成交的,五个工作日保证金退回原汇款账户;注:在竞价中有违规行为的,将被扣罚保证金,并取消资格!五、竞价规则经过竞价,选择最高报价人确定为成交人,并签发成交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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