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天祝县哈溪镇**村**组西
南侧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市天祝县哈溪镇**村**组西南侧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已由《******厅关于**市天祝县哈溪镇**村**组西南侧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立项的批复》(甘资勘函〔2023〕102号)、《******厅关于做好**市天祝县哈溪镇**村**组西南侧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甘资勘函〔2023〕153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为2023年省级第一批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建设单位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施工、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市天祝县哈溪镇**村**组西南侧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
2.2项目编号:****
2.3工程地点:天祝县哈溪镇**村
2.4资金来源:2023年省级第一批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
2.5招标内容:工程施工、工程监理
2.6本次招标共划分2个标段:1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
2.7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第一标段(工程施工):坡面整理、挡土墙、截排水渠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二标段(工程监理):对该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保证工程质量、工期、投资和安全等指标达到有关规定要求。
2.8工期:365 日历天
2.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2第一标段(工程施工):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国自然**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注: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中标后不允许更换。近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前3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原件为准,新成立企业自《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之日起,达不到一年可以不提供相关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第二标段(工程监理):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国自然**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行业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格证书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培训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企业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结果为准,需不在记录影响期或处罚期内。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6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取消、暂停、限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企业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招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4.获取文件时间、方式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无时间限制,开标前均可下载查阅
4.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可通****交易中心网(http://gzjy.****.cn)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市公共**交易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认证方式登录在线获取招标文件,详情请咨询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供应商)应随时关****交易中心网,获悉关于本项目的变更及澄清,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09月 25日09时00分。
5.2开标时间:2023年 09月 25 日09时00分。
5.3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八楼 多功能 开标厅。
5.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该项目使用******公司的“公共**交易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请投标人提前下载“最新版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版本2.0)”,按照“投标文件固化工具使用帮助”固化投标文件,开标前登录“成兴不见面开标系统”上传固化加密后的tbgs格式文件,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成功上传,则视为未按时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请按照开标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等其他开标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视为无效投标。具体操作过程详见操作指南或致电400-1020-005咨询。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成功上传,则视为未按时递交投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根据《****委员会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武发改公管〔2023〕8 号)要求,该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交易中心网站和****政务外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联 系 人:吉岩
联系电话:137********3983
单位地址:天祝县华藏寺镇团结路10号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王鸿燕
联系电话:151********8009
单位地址:******广场1号楼141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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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