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应答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
①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②事业单位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
③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其隶属法人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应答行为及中选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
(2)应答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备案(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文件。
2.2、纳税人资格及纳税证明
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①如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相关证照上未加盖一般纳税人戳印的,****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②如应答人为小规模纳税人,要求提供为本项目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的承诺函。
依法免税的报价人,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2.3、业绩要求
应答人须提供自2020年7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车辆维修保养类相关项目业绩,业绩金额累计100万元及以上。
应答人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发票扫描件(包含不限于合同首页、金额页、服务内容页、盖章页),框架类合同还须提供框架下的采购订单。应答人应提供业绩所涉及的合同主体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合同原件备查。
业绩时间和金额认定:单项合同业绩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时间及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业绩时间和金额以框架下订单时间及订单累计金额为准。单个合同/框架合同下采购订单均需提供至少一张发票(框架合同下若涉及多张订单的一个框架合同下只需提供至少一张发票)。
2.4、其他要求:
2.4.1 信誉要求:
1)近3年内(应答截止之日起向前推算)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因应答人责任引起****公司的仲裁、诉讼和弄虚作假的;
(2)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行为;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的;
(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工信部网站:https://txzbqy.****.cn)
(3)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
(4)按照《****公司采购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被处理的,或在处理执行期的;
(5****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核查网站:http://www.****.cn/index.htm)
(6)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提供《信誉声明承诺书》****公司提供的模板)。
2.4.2应答厂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比选包应答或未划分比选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4.3应答人对比选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第五章项目技术规范书应答必须满足,否则将被否决应答;
2.4.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