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城市展厅项目进行竞争磋商,欢迎符合资质的企业参加。
一、响应人资格要求:
1. 截至2023年1月1日,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且实际经营年限不低于3年;
2. 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
3.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无违反国家规定,损害职工权益的不良记录,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
4. 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公司****公司参与同一标段的招商,不能联合参与招商,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报。****公司、****公司****公司之间、合营公司、联营公司等;
5. 在**机场无拖欠款项、非正常流程终止合同等不良记录。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组织架构,具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6. 营业执照****商店面规划业态经营范围;
7. 涉及品牌授权的须持有品牌授权证明,具有品牌经营资质和能力;
8. 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报名时间前响应人未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n)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 信用中国 等网站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响应人近3年(2020年07月0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 中国裁判文书网 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二、项目期限
1.经营权:
未经招商人书面认可,成交人承诺不以转租、转让、抵押、转包、转借等形式将经营权全部或部分交于任何第三方。如果成交人未经招商人书面认可出现转租、转让、抵押、转包、转借、联营等形式将特许经营权全部或部分交于任何第三方,则招商人有权收回特许经营权,合同自动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2.经营期限:本城市展厅项目中各标段经营年限均为4年。
三、特许经营费:
(一)本项目特许经营费以每月固定金额核算,按季度收取,所有费用均不含税,税费由成交人承担,特许经营费收取方案如下:
标段一 店铺编号:****;面积:68.75㎡;底价:49.5万元;业态:企业展示店铺
标段二 店铺编号:F2-LS-22;面积:73.48㎡;底价:52.91万元;业态:企业展示店铺
标段三 店铺编号:F2-LS-23;面积:45.93㎡;底价:33.07万元;业态:企业展示店铺
标段四 店铺编号:F2-LS-24;面积:55.47㎡;底价:39.94万元;业态:企业展示店铺
标段五 店铺编号:F2-LS-25;面积:70.51㎡;底价:50.77万元;业态:企业展示店铺
标段六 店铺编号:F2-LS-31;面积:123.37㎡;底价:88.83万元;业态:酒类展示店铺
标段七 店铺编号:F2-LS-32;面积:75.65㎡;底价:54.47万元;业态:酒类展示店铺
标段八 店铺编号:F2-LS-33;面积:75.64㎡;底价:54.46万元;业态:酒类展示店铺
标段九 店铺编号:F2-LS-34;面积:75.63㎡;底价:54.45万元;业态:酒类展示店铺
标段十 店铺编号:F2-LS-35;面积:75.61㎡;底价:54.44万元 ;业态:酒类展示店铺
标段十一 店铺编号:F2-LS-36;面积:78.98㎡;底价:56.87万元;业态:酒类展示店铺
标段十二 店铺编号:F2-CY-12;面积:150.16㎡;底价:108.12万元;业态:****餐厅
注:
1.F2-CY-12****餐厅,不得售卖中餐且售卖餐饮种类应得到招商人的书面许可。
2.投标企业要求:
标段一至五展示店铺的响应人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该企业为**省或**市本地知名企业;二是业态需以展示、推广、销售本企商品为主要经营活动,其他售卖品类以甲方审核为准。
标段六至十二酒类店铺的响应人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需为酒类商品制售企业;二是销售的酒类仅限于符合机场隔离区销售规定的酒类产品(酒精含量45%以下),其他售卖品类以甲方审核为准。
(二)月固定租金按上述方案收取,并按以下公式计算增减:
月特许经营费=上一年度月特许经营费 [1+(上一年度年旅客吞吐量-上上一年度旅客吞吐量)/上上一年度旅客吞吐量*60%]
为避免歧义,特许经营期第一年度指特许经营期起始之日至当年的12月31日,即2024年12月31日。因此2024年的年特许经营费为意向承租人投报的年月特许经营费,2025年为计算增(减)幅的第一年。按照旅客吞吐量增减比率的60%调整,以上公式中的旅客吞吐量为:机场整体旅客吞吐量以民航局公布数据为准。
(三)付款方式:特许经营费以季度预付的形式交纳,成交人应在每季度开始前,提前10日历日将下一季度特许经营费、物业费、商业管理系统硬件设备维护费用缴****银行账户,7个工作日内开具相关发票或收据。成交人应使用招商人统一提供的商业管理系统进行收款,且将所有营业收入流水****银行账户,并接受招商人对租金结算账户的管理要求,招商人于双方每月协议约**期前按照成交人与招商人签订的《代收(或代扣)业务**协议》返还给成交人。
(四)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
(五)有关说明:
1.响应人必须完成磋商文件要求事项,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所有功能,达到招商人要求,招商期间如遇费用涨价等一切风险,均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2.第二部分招商内容及技术要求中提供报价明细表,响应人需根据招商内容出具详细的清单报价,报价应包含招商所需所有费用明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
4.考察现场联系人:吕 工;联系方式:189****5326。
现场踏勘的截止时间:2023年9月8日10时00分,无论响应人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磋商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
5.凡对本次磋商提出的询问、答疑,须以书面(加盖公章)形式提出,并电话通知招商人,提出答疑的截止时间:2023年9月8日16时00分,超过截止时间提出的答疑不予受理。所有询问、答疑回复均以招商人的书面答复为准。
6.响应人须提供一式伍份(一正肆副)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文件。响应文件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响应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须装订成一册,并标有页码以方便阅读。提交的文件须密封,并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人名称等字样,所有密封文件须在封口处盖响应人公章(不可将未密封的报价文件直接放入快递信封内邮寄),未按规定密封的文件招商人将不予接受。
四、竞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磋商文件发放时间:2023年9月5日10时00分至9月8日10时00分。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通过邮箱报名后,并电话通知招商人,通过邮箱获取。
3.电子邮箱:****@163.com
五、磋商议程安排: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12日10时00分(**时间),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应谈文件不予接受。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机场空港二路10号公司办公楼613室
3.磋商时间:2023年9月12日10时00分(**时间)
4.磋商地点:**机场空港二路10号公司办公楼613室
5.招 商 人:****
6.联 系 人:吕 工
7.联系方式:0535-****265
8.电子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