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数据采集与分析系统项目采购
意向公开
一、采购单位:**市某部
二、项目名称:某数据采集与分析系统
三、公示时间:2023年9月6日 至2023年10月6日
四、采购需求概况:
本项目拟通过采购某数据采集与分析系统,实现针对某领域多渠道数据采集,多方法数据处理,并进行数据综合分析与展示。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乙方人员驻场开发。具体系统功能性能指标线下对接。
五、预算金额:109.58万。
六、项目要求
项目要求包括两部分:(一)驻场人员要求(二)系统开发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一)驻场人员要求
1.提供3名专职开发人员,驻场时间为5个月,其中包括1名数据采集分析人员,1名前端开发人员,1名后端开发人员;
2.所有开发人员须是乙**式员工,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软件项目开发相关工作经验,并提供佐证材料,**正式劳务合同、学位证、毕业证等;
3.开发人员具备数据处理、自然语言处理相关技术、驻场开发等相关经验,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历史合同、驻场开发人员管理办法等;
4.人员驻场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人员的详细资料,**身份证件原件、个人基本信息(包括身份证号、姓名、工作经历、家庭社会关系等)、个人学习信息(包括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级证等)。甲方对人员资料进行审核,**过往的培训、过往的经验、可以证明的技能、特定领域资格证书等;
5.在驻场开发过程中,驻场人员需完全服从甲方管理。对于违反甲方工作制度以及甲方认为不能胜任开发工作的人员,乙方须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
6.驻场(含根据甲方要求去甲方指定的单位部署、调试)过程中,驻场人员的食宿需自理;
7.若因疫情或其他因素,无法驻场开发时,乙方须以甲方认可的方式,提供开发和数据整编服务,完成甲方指定的开发任务。
(二)系统开发要求
1.某数据采集与分析系统开发。根据甲方需求和设计方案,开发某数据采集与分析系统。主要功能包括但不限于:数据采集、加工、管理、应用等;
2.数据采集、整编、分析。根据甲方需求和设计方案,采集、处理、整编、分析数据库数据;
3.系统部署。根据甲方要求,在甲方以及甲方指定的单位部署、调试、完善系统处理、****。
七、投标人资格及证明文件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须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二级(含)以上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含)以上证书(已通过审核但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主管单位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
八、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的意见,请在公示期间,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或者邮寄的方式(邮箱地址:****@163.com;发送标题:某数据采集与分析系统采购+供应商名称)发送至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包括以下材料: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我单位将根据反馈材料进一步完善需求参数并做好保密工作,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对供应商反馈意见进行回复,技术参数等相关要求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童助理 电话:156****0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