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局、县科****服务中心、****服务中心、****中心、****中心:
为贯彻落实《**省2023年帮扶产业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方案》****农办〔2023〕13号)和《****乡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经营性帮扶产业项目“四个一批”的函》(琼乡振函〔2023〕52号)要求,强化帮扶产业项目后续管理,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帮扶产业项目提质增效。经县委****领导小组2023年第12次会议审定,现将认定经营性帮扶产业项目“四个一批”分类及处置情况批复如下:
一、列入“四个一批”分类管理台账项目情况
审定全县列入帮扶产业项目“四个一批”分类管理台账项目432个,列入提升类项目214个、盘活类项目218个,巩固类和另起炉灶类项目均为0个。
其中:营根镇24个,列入提升类项目10个、盘活类项目14个;湾岭镇126个,列入提升类项目73个、盘活类项目53个;黎母山镇21个,列入提升类项目11个、盘活类项目10个;中平镇14个,列入提升类项目7个、盘活类项目7个;**镇66个,列入提升类项目40个、盘活类项目26个;长征镇49个,列入提升类项目34个、盘活类项目15个;红毛镇18个,列入提升类项目9个、盘活类项目9个;什运乡42个,均列入盘活类项目;上**25个,列入提升类项目3个、盘活类项目22个;吊**乡29个,列入提升类项目18个、盘活类项目11个;****中心16个,列入提升类项目9个、盘活类项目7个;****中心1个,列入盘活类项目;****服务中心1个,列入盘活类项目(详见附件1)。
二、未列入“四个一批”分类管理台账项目情况
审定不属于经营性帮扶产业项目,未列入“四个一批分类管理”台账项目共37个,主要为到户类项目、公益性项目等不属于经营性项目以及重复录入的项目。其中:营根镇2个;**镇3个;红毛镇9个;什运乡2个;吊**乡20个;县科****服务中心1个(详见附件2)。
三、相关要求
一是加快推进整改工作。各乡镇、各相关业主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抓好帮扶产业项目“四个一批”分类施策工作。二是规范项目归档材料。县乡村**局、县农业农村局要指导各乡镇、各相关业主单位参照帮扶产业项目“四个一批”归档目录要求,按照“一项一档一措施”做好项目归档工作。三是严格落实公告制度。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在各乡镇和项目地做好“四个一批”审**果公告,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及时更新资产信息采集系统。县乡村**局要及时更新**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信息系统中的资产信息,确保扶贫项目资产分类精准。
附件2:**县不属于经营性帮扶产业项目未列入“四个一批”管理项目台账(37).xlsx
附件1:**县经营性帮扶产业项目“四个一批”管理台账(43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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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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