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开发区高温水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石开审批字【2023】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占比100.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开发区高温水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2)建设地点:****开发区区划内。3)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包括开发大街主干线管网(世纪大道-****管委会门口)、开发大街支干线管网、改造24座换热站和**13座换热站。4)设计服务期限:15日历天5)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2.2 招标范围: 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热力工程)专业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投标****银行****银行资信证明,无资不抵债情况;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或动力)资格;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办公室处理:1、****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6其他要求:1、特别提示:参加**公共**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110.****.67/G2/),进行相关信息注册(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589。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3、根据《**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的通知》和《**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9-06 00:00:00 至 2023-09-27 08:59:59 (**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市公共**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9-27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 |
****开发区开发大街1号 | 地址:石家****广场4楼423室 |
/ | 邮编:/ |
孟科长 | 联系人:孙杨昊 |
0311-****7695 | 电话:0311-****8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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