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平水镇会稽苑47-19自行车棚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绍****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 **市**区平水镇会稽苑47-19自行车棚 |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不动产 |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 无产权证 | 权利类型 | |
土地性质 | 房屋性质 | |||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 房屋规划用途 | / | ||
实际用途 | 自行车棚 | 房屋坐落 | **市**区平水镇会稽苑小区 | |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14.19 | ||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 |||
房屋结构 | 房屋总层数 | |||
户型(室) | 户型(厅) | |||
户型(卫) | 装修标准 | |||
房屋朝向 | 建成日期 | |||
租赁情况 | 无 | 拟售价格(万元) | ||
使用期限说明 | 不动产分类 | |||
房屋装饰情况 | 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 |||
配套设施 | 共有情况 | |||
周边环境 | 土地使用证号 | |||
交通情况 | 地类(用途) | |||
使用状态 | 空置 | |||
物业管理情况 | ||||
瑕疵情况 | ||||
房屋挂牌核验统一编号 | 房源二维码 |
其他披露内容 | 1.公告挂牌期:公告挂牌期为10个工作日,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挂牌期限详见《标的清单(专场排期)》),期间征集专场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信息披露终结。3.信息披露期满后,若专场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意向方交纳单份专场保证金的,只能成为专场中一个标的的最高有效报价人,且只能受让专场中的一个标的;意向方交纳多份专场保证金的,可以成为专场中多个标的的最高有效报价人,受让多个标的,但受让的标的个数不得超过其交纳的专场保证金份数。受让方在其被确定且接到转让方签约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会稽苑小区车库/车棚使用权转让协议》。4.**市**区平水镇会稽苑24间自行车棚使用权分零出售(以下简称“标的”)(详见《标的清单(专场排期)》)。5.本次转让采用专场竞价方式,标的所涉24间自行车棚使用权分2个批次开始限时竞价。每批次限时报价期开始时间详见《标的清单(专场排期)》,单个标的在专场内进行竞价,适用专场竞价规则及特殊保证金使用规则。(1)专场竞价采用特殊保证金使用规则,若专场竞价规则与其他规则相冲突,则优先适用专场竞价规则。(2)专场内的项目设置专场保证金。专场中每个标的竞买保证金金额相同(每个标的2万元),专场保证金金额的整数倍为保证金份数,保证金份数不能超过专场内转让标的的个数。(3)意向方就专场提出受让申请,按拟受让的标的个数交纳保证金,可参与专场中所有标的的竞价;意向方交纳单份专场保证金的,只能成为专场中一个标的的最高有效报价人,且只能受让专场中的一个标的;意向方交纳多份专场保证金的,可以成为专场中多个标的的最高有效报价人,受让多个标的,但受让的标的个数不得超过其交纳的专场保证金份数。(4)意向方报名时请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每个专场保证金份数,意向方报价资格取得后不能再追加/减少专场保证金份数。6.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7.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房门不作维修,门锁自行安装或更换。8.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9.集中看样时间:挂牌之日起第8、9个工作日,即2023年8月31日、9月1日。10.看样联系人:徐经理:139****9562;蒋经理:0575-****0906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 **** | ||
注册地 | **省**市**区兰亭街道**市兰****管理委员会内103办公室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05804XD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3.55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专场竞价采用特殊保证金使用规则,专场中每个标的竞买保证金金额相同(每份:2万元),专场保证金金额的整数倍为保证金份数,保证金份数不能超过专场内转让标的的个数。意向方就专场竞买报名时应按拟受让的标的个数缴纳相应份数的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绍****公司;账号:330********500001231;开户行:****银行****分行营业部),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专场保证金后可参与专场中所有标的的竞价:意向方交纳单份专场保证金的,只能成为专场中一个标的的最高有效报价人,且只能受让专场中的一个标的;意向方交纳多份专场保证金的,可以成为专场中多个标的的最高有效报价人,受让多个标的,但受让的标的个数不得超过其交纳的专场保证金份数。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专场竞价活动全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2.转让标的不办理产权证、土地证等一切权属证明;标的成交后由转让方配合办理相关交割手续。3.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4.竞买人(即其后的受让方)报名竞价时的姓名(名称)必须与今后签订合同时的姓名(名称)保持一致,不予更改。5.竞买人报名必须是房屋产权人,成交后,签约人不得更改。6. 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收款收据。7.一套房产的产权人作为意向方报名每个专场只能提交一份保证金,即一套房产最多可购买一个自行车棚,若一套房产提交多份保证金的,则报名无效。若为多套房产的产权人,意向方可上传多份产权证明,一个专场允许交相应房产套数的保证金,即能成交相应房产数目的自行车棚。 买受人根据合同享有自行车棚的使用权。本次转让的标的自行车棚不能办理权属登记。8. 项目成交后,因受让方的原因逾期未签署《会稽苑小区车库/车棚使用权转让协议》的,每日按成交价款的万分之三计收滞纳金;逾期超过20个工作日的,视为受让方违约,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取消其再次竞买资格。9. 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需向**产权缴纳交易服务费(收费比例详见《浙交汇报名所需文本》,从受让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中扣除)。签署交易合同时需提交报名资料原件。10.受让方对上述自行车棚的现状已作充分完全的了解,如门、锁破损,受让方自行更换。受让方对自行车棚的使用、处置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相关规章制度。11.该自行车棚使用权转让后,受让方即获得该自行车棚的使用权。使用权期限与会稽苑小区的土地使用期限一致,****政府规定执行。若今后涉及征收、征用、拆迁等事宜时其收益和风险均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12.受让方所受让的自行车棚,不办理不动产权证,不通水电,不得改变其用途,不得改变其结构。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2.意向方应为自行车棚所在小区内房屋产权人。(执行标准:意向方报名时提供小区房屋产权证或安置协议、房票原件)。(意向受让方最终是否符合条件具有报价资格由转让方确认)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2.00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
处置方式 | 专场竞价采用特殊保证金使用规则,专场中每个标的竞买保证金金额相同(每份:2万元),专场保证金金额的整数倍为保证金份数,保证金份数不能超过专场内转让标的的个数。意向方就专场竞买报名时应按拟受让的标的个数缴纳相应份数的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绍****公司;账号:330********500001231;开户行:****银行****分行营业部),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专场保证金后可参与专场中所有标的的竞价:意向方交纳单份专场保证金的,只能成为专场中一个标的的最高有效报价人,且只能受让专场中的一个标的;意向方交纳多份专场保证金的,可以成为专场中多个标的的最高有效报价人,受让多个标的,但受让的标的个数不得超过其交纳的专场保证金份数。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专场竞价活动全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 、 标的清单(专场排期)自行车棚.xlsx 、 车**棚转让协议 (模板).doc 、 实地勘察证明.docx 、 授权委托书 .docx 、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 |
材料附件 | 车**棚转让协议 (模板).doc 、 实地勘察证明.docx 、 授权委托书 .docx 、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 、 标的清单(专场排期)自行车棚.xlsx |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李先生 | 电话 | 0575-****1163 |
传真 | 邮箱 | ****@163.com | ||
地址 | **市越****路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2楼 | 网址 | https://www.****.com/SXPT/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蒋先生 | 电话 | 0575-****0906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
相关公告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