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县城雨污分流提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略))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略) 一、(略) 本(略)县城雨污分流提质改造(招标项目编号: S1407003401006864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3164万元,招标人为(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略)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略)县城雨污分流提质改造: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规模: 1.现浇污水检查井653座,交汇井20座DN300球墨铸铁管600米,新建一体化泵站1套,CC-2SF(略),DN500钢(略),DN400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183S米,DN300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4448米。DN200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5764米,DE16(略),(略)2000米,挖土方(略),回填方32210立方米,砂基础回填5473立方米,C25混凝土包管1075立方米,原污水暗(略)。 2.雨水检查井22座,II级DN600钢筋混凝土管245米,II级DN800钢筋混凝土管106米,II级DN1200钢筋混凝土管185米、挖方3019立方米,填方2403立方米,C25砼基础225立方米,砂垫层45立方米。 3.水泥混凝土路面破除恢复16855平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破除及恢复5240平方米,花岗岩人行道破除及恢复2775平方米,现有(略)。 2.3招标范围:(略) 2.4标段划分:(略) 2.5计划工期:(略) 2.6质量要求:(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略)县城雨污分流提质改造: 3.1资格条件: 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资质要求: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略)。 3.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略)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企(略): 企业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并没有因违法违规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公示期内,且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中国网站,上述网站均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 3.5企业财务要求: 提供:近3年(2020—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略)(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相应年限报告) 3.6企业业绩要求: 提供: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前一日)已完成类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的共不少于1个。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进行投标,可中标段数为1个。 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略)县城雨污分流提质改造: 获取时间: 2023-09-06 12:30 -- 2023-09-13 12:30,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略)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略)gov.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001(略)县城雨污分流提质改造: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略),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略) 递交地址: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略)gov.cn 六、(略) 001(略)县城雨污分流提质改造: 开标时间: (略) 开标方式: (略)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略)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略),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略),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7.2按藏建(略),应提供由“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截图,并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关于贪污受贿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对象: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 7.3开标时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开标(区外投标企业到场人员必须是在藏负责人),其身份不一致的情形按废标处理。 7.4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建办标[2019]193号文件通知以及“藏建招[2019]36号文件通知,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以上通知进行投标报价和计取税金。请各投标人自检可以接受招标人确定的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要求后,再自愿投标。限价按新定额、新税率的营改增后计价,施工合同必须按新定额、新税率的营改增后签订。 7.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的通知》(藏建市管〔(略)和《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藏建市管〔(略)及《关于印发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藏建招〔(略)文件有关规定。 7.(略)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文件要求。 7.7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藏建市【2021】4号《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执行。 7.8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略))、《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略),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略) 联 系 人: (略) 电 话: (略)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林芝市迎宾大道与福州大道交汇处藏游坛城A1-22-3号 联 系 人: (略) 电 话: (略)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略)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