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吉林公司四平分公司幸福小镇等5G高价值站址三方服务公开比选项目(第二次);
1.2项目编号:(略)
1.3采购内容及规模:四平分公司(略),服务期为5年, 三方通信塔及设施站址服务内容主要包含场地使用、外电引入及相关设施维护,三方站点明细如下:
工作包 | 地区 | 移动基站名称 | 经度 | 纬度 | 共享情况 | 建设方式 | 天线挂高(米) | 是否(略) | 是否有变压器 |
1 | 公主岭 | 幸福小镇 | (略) | (略) | 独享/共享 | 自建(略) | 25 | 是 | 否 |
2 | 公主岭 | 范家屯青怡坊 | (略) | (略) | 独享/共享 | 自建楼顶抱杆 | 25 | 是 | 否 |
3 | 公主岭 | 鑫鹰格兰郡小区 | (略) | (略) | 独享/共享 | 自建(略) | 25 | 是 | 否 |
本项目采用“框架+订单结算合同”方式签署合同。省采购物流部签署框架合同,分公司需求部门签署订单结算合同(站址交付后,应一次性签署完整服务期内容),“服务起始日(略),非合同签订之日。
框架合同上限金额为采购预估金额乘以中选折扣系数,订单结算合同根据三方塔站址实际建设情况,按照标杆价格乘以中选折扣系数作为订单结算合同最终金额。
对于三(略),当乙方为非(略),根据乙方网络部门每年的评估结果,若乙方无使用需求,乙方享有合同的单方终止权,若服务期不是整年,则按月折算后进行结算。(注:在合同中应明确乙方是否为非锚定用户);对于楼顶抱杆站址服务,根据乙(略),若乙方无使用需求,乙方享有合同的单方终止权,若服务期不是整年,则按月(略)。
结算方式:一年一付款,先服务后结算方式,根据共享情况及实际使用情况的变化计算结算价格。
(1)对三方塔站址服务的付款结算价格根据共享情况及实际使用情况的变化进行价格调整;
(2)业务开通时,甲乙双方应及时签署“业务开通确认单”;如服务内容变化,甲乙双方应及时签署服务内容变化确认单;
(3)一年一支付,先服务后结算。每年根据管理系统记录的上年服务情(略)算明细表;
(4)根据结算合同及服务内容确认单进行报账。
1.4采购执行期及结算期:采购执行期: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至2029年12月31日,“服务起始日”以业务开通使用开始计算服务费,非合同签订之日。
结算期:框架合同签署之日起至(略);
1.5本项目划(略),每个工作包1家中选单位,本项目各个工作包不限投不限中。
1.6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折扣系数不超过100%,应答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