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纪念馆陈列展览项目设计招标人为 **** ,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工程项目建设地点:**自治区**市**区民族路 ;
2.2 工程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51380㎡,建筑总面积为:28659.90㎡,建筑高度为 37 米;纪念馆地上四层,地下一层;一至三层为各类展厅,四层为办公区,地下为仓库及机房;一层设置能独立对外运行的报告厅,三层设有群众观景平台。 ;
2.3 设计周期:4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4 招标范围: 主要开展深化设计,包括编写陈列大纲、文字脚本、专家论证、布展方案等工作;完成施工图设计和项目预算书编制等工作;配合建设单位申报资金预算工作;配合后期施工、设计更改、验收和提供现场技术服务等工作,配合财政投资评审及审计工作(含项目后评审(若需要))。
2.5设计深度要求: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定的深度要求,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投标人应具备的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
3.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个类似陈列展览设计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建筑面积20000平米以上且陈列展览面积10000平米以上的党史馆、红色纪念馆、博物馆等设计业绩。
3.3 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建筑类或工程类或环境艺术设计类或建筑装饰装修等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前近三个月(5、6、7月)连续的社保缴纳证明) ;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施工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17)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有行贿、围标、串标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事实的;
(18)在最近一年内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因违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被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1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20)拟任项目经理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在本项目其他标段担任项目经理的除外)。
(21)根据国家或行政区域内有关部门制定的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3.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附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时间提交相应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附表);
3.6 本 次 招 标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
3.7符合藏建市管函〔2023〕62号文要求。
3.8拟投入该项目设计代表需在项目实施阶段常驻**,随时配合业主相关工作。
3.9上述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未中标人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的投标人 给予 一定经济补偿。
招标人将按如下方式支付经济补偿: 对排名第二的投标人补偿5万元;对排名第三的投标人补偿4万元,对排名第四的投标人补偿3万元,对排名第五的投标人补偿2万元,对排名第六及以后的投标人各补偿1万元 。 招标人支付经济补偿后,有权在本项目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设计、施工、宣传、展示等)免费使用未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文件。如未中标人在投标函中声明放弃补偿金,则招标人不得在本项目中使用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9 月 7 日至 2023 年 9月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时30分 至 13时00分 ,下午 15时30分至 18时00分,到西****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1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和近3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原始凭证;
(2)法人营业执副本;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400元,售后不退。
注:上述要求的报名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整体报名资料按上述顺序采用无线胶装成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09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西****交易中心103室。
6.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商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市**区金珠东路1号
联 系人: 刘先生、央金女士
电 话:153****1717、172****8118 (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2栋2单元四楼 (**保险楼上)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0891-****496 、 136****7063(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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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