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湖港、和平港、青山热电厂明渠、东杨港常态化清淤工程
项目名称 | 沙湖港、**港、****电厂明渠、东杨港常态化清淤工程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沙湖港、**港、****电厂明渠、东杨港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6450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肖诗民 |
联系人 | 曾自敏 | 联系电话 | 150****7300 |
项目投资(万元) | 1837.79 | 环保投资(万元) | 90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3-12-31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对**区沙湖港、**港、****电厂明渠、东杨港四条港渠进行清淤,设计清淤总量为 44863.68 立方米。其中: 沙湖港清淤长度 3200 米,计算消淤量 38758.63 m3;**港清淤长度 486.7米,计算清淤量 1573.16 m3; ****电厂明渠清淤长度 475 米,清淤量 1170.44 m3; 东杨港清淤长度369米,计算清淤量 3361.46 m3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工程施工时,施工区内工人及施工管理人员的食宿将会安排在工作区域内,妥善安排临时食宿地的水、电以及生活垃圾。工程施工单位与当地环卫部门联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生活废弃物;工程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不随意乱丢废弃物,保证工作生活环境卫生质量。制定废弃物处置和运输计划;施工中遇到有毒有害废弃物应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与地方环保、卫生部门联系,经他们采取措施处理后才能继续施工。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1)若施工点距居民区不足200m,要对产生噪声的机械,限制施工时间,白天中午休息时间,及22:00~8:00的夜间不安排施工。(2)若距施工点200m范围内,有中、小学校或医疗单位等对噪声特别敏感的受体,改用低噪音施工方法。(3)由于大于90 dB(A)的噪声,即对人体产生有害影响,特别是对长时间与噪声源接触的作业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实施劳动卫生防护措施。 | ||
承诺:**** 肖诗民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肖诗民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3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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