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协兴镇人民政府广安区协兴镇牌坊村2023年城乡村治理优化提升行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二、项目名称:**区协兴镇牌坊村2023年城乡村治理优化提升行动三、采购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合同包1:
**** | **省**市**县竹都大道东段与南屏路交叉口东南40米,竹都大道211号 | 446,000.00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
1-1 | 社会治理服务 | **区协兴镇牌坊村2023年城乡村治理优化提升行动 | 为响应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基层治理的系列决策部署,****社区治理“创特色”项目,助推**市**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城乡社区治理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民政厅关于确定**市**区等40个县(市、区)开展2023****社区治理特色创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社区2023****社区治理“创特色”工程顺利推进,****社区。****拟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区协兴镇牌坊村2023年城乡村治理优化提升行动”项目服务商。 | 详见磋商文件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之前完成服务 | 验收及考核工作由采购人组织协调,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规程》(广市财采〔2021〕275号)及采购人相关考核要求进行履约验收和考核。 | 446,000.00 |
敖小华、刘建康(采购人代表)、雍红宇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收费标准计算,四舍五入取整数金额。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6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协兴镇**街394号
联系方式:157****54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大道二段54-66号
联系方式:152****390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152****3906
****
2023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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