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中临健康科技产业有限公司51%国有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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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临****公司51%国有股权 |
**国****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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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155.68万元(人民币) |
20工作日 |
2023-09-12 |
网络竞价 |
1.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3月31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收资本392万元。其中,**国****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550万元,实缴出资200万元。 2.标的企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须在挂****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老股东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 3.其他重大****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启阳审字﹝2023﹞第1183号《审计报告》、****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鲁安丰评字[2023]第1008号《资产评估报告(修订)》、**元真荣祺土地房****公司出具的山元荣评报字(2023)第 168 号《资产评估复核报告》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同意标的企业新老股东按照章程约定继续履行出资义务。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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