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研究所
大口径多光谱综合光电激励器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9月15日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000.00 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新光****公司
投标报价:****000.00元。
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新光****公司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本公示时间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异议问题、提出异议的理由及证明材料组成。以收到异议文件纸质版原件的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原件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文件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
本项目于**时间2023年09月07日09时00分在**市**区黄田坝街道经一路39****宾馆1号楼开标会议室进行了开标仪式。**时间2023年09月07日09时30分在**市**区黄田坝街道经一路39****宾馆1号楼开标会议室开始评标。根据有关规定,评标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通过对3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结果显示:
******公司,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非类似项目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至今有类似项目的实施经验,并提供1个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至少体现合同名称或标的内容、签订时间或生效时间、双方名称及盖章页内容)或经合同买方盖章的验收证明(体现供货方名称、产品或标的名称、验收时间)复印件。”的要求,资格评审不合格,其投标被否决。
剩余2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初步评审要求,仍具备有效竞争,可以进入详细评审。
按照招标文件中详细评审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议,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每位评委分别对符合要求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进行了排序,经汇总专家打分排序结果如下:
排名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得分(分) |
1 | **** | ****000.00 | 93.60 |
2 | **新光****公司 | ****000.00 | 83.11 |
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综合得分最高,排序第一的投标人****有能力履行合同,****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新光****公司。
名称:****公司****研究所
地址:**市日月大道1610号
联 系 人:何旺鹏
电 话:028-****9423
名称:****
地址:****南大街31号神舟大厦9层
联系人:李元鑫 邓梦娟 张泽林
电话:183****1359
传真:010-****8720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