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环发〔2023〕54号
**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京能**桑树坪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京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京能**桑树坪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申请资料收悉。根据专家(略),现对修改后的《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市芝阳镇、西庄镇、**镇。主要由1(略)。起点为京能**桑树坪100MW光伏电站升压站途径曹家山村、岭南村东侧、马庄沟西侧、碾盘沟北侧、樊家**侧、东岭南侧,直至北庄(略),改为电缆从原有电缆沟敷设至北庄110kV变电站站内终端。线路全长约9.955km,其中架空线路约8.725km,电缆线路(电缆沟道)约1.23km。本工(略)电项目”的配套工程,京能**桑树坪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及其110kV升压站工程已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次仅对送出线路工程进行评价。项目总投资26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占总投资的1.67%。
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在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略)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防止工程施工造成生态破坏和噪声扰民,施工垃圾必须集中堆放,并按(略),防治造成二次污染。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用地进行生态恢复。
(二)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以确保环境敏感目标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等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三、项目应严格按(略),确因特殊情况变更上述要素或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报告表》需重新报审。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将环境保护措施落到实处。在设(略)》中的相关要求。工程建成后,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略)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
六、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和相关行政处罚工作委托**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请自觉接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的日常监督管理。
**市生态环境局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