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园区、镇(街道)经济主管部门,区内各企业:
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略)年创新型第二批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0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请于9月18日前完成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企业一律不需提交纸质材料,只需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略)gov.cn/)进行线上申报,并根据对应佐证材料清单,按顺序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系统,申报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可同时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企业请于9月21日前胶状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我局,同时进行线上申报,并根据对应佐证材料清单,按顺序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系统。
三、其他申报要求及程序按照《仲恺高新区经济发和统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惠仲经统函〔2023〕115号)办理。
附件:1.2023上(下)半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汇总表.xlsx
8.仲恺高新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pdf
(联系人:黄乐悠;电话:(略);邮箱:jfjzxqyk@(略)cn)
**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经济发展和统计局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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