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采购意向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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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数据中心建设工程监理(项目编号****)。
二、需求概况
****中心建设项目,主要涉及12个点位,建设地点分别位于**、****、****、****、****、****、****、****、****等省市。建设内容分为楼房**、土建改造、电气系统、制冷系统、数据机柜、消防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综合运维管理系统、动环监控系统、安防监控系统等。监理单位需对上述建设内容进行全过程监理,提供建设监督、审核、指导等工作。
三、预算金额
预算1116万元。
四、商务要求
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一)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乙级、通信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二)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一级保密资质。
另外,需具备满足以下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各类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且成立时间满三年。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www.****.cn)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处罚公告。
(六)供应商须具备与工程规模和委托内容相适应的专业资质,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处于有效期。
五、服务要求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四控制、三管理、一协调”的监理原则,对项目进行质量、成本、进度、信息安全、知识产权的全面控制和全程监督,进行相关的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并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协调,保证整体项目的顺利进行并通过验收。
(二)监理工作范围
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和合同信息管理、工程协调等服务;保修阶段的质量缺陷检查、缺陷原因调查分析、监督修复等服务;协调工程建设、施工等单位工作关系等服务;根据相关规定编制工程验收规范和大纲并参与验收;提供建设监督、审核、指导等工作。
(三)监理服务内容
1.项目实施阶段。参与施工图会审、审查施工采购合同,审核施工单位施工资质证书、人员资格证书、上岗操作证,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督促帮助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护措施,组织施工单位采购设备、材料和配件的报审验收,现场监理工程,处理工程变更事宜,把控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2.初验与试运行阶段。参与组织施工质量测试会议与试运行方案的审查,审核评估施工单位评审计划、大纲及培训效果,跟踪与统计分析试运行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3.终验与交付阶段。按照项目合同查看施工单位提供的各种审核报告和测试报告内容,配合建设单位确认验收程序、验收标准、****小组成员,组织参与验收评审会议,组织项目交付和资料移交。
4.监理全过程。制定规范的监理表单和文档模板,适时提出对应各阶段监理内容的符合性检查一览表,作为各阶段建设工程完成进度的检查标志;组织或协助建设单位召开与本项目有关的各类会议;以及监理过程其他工作。
(四)人员要求
1.项目监理机构组成至少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且专业配套、数量应满足建设工程监理工作需要,并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须提供入职半年以上的相关证明,具体要求详见后续正式招标文件。
2.监理人应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或根据委托人的管理要求,调整配置相关人员。
3.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未经过委托人许可,不可擅自更换或调整。
4.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经甲方许可,以上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6.监理人应根据项目进度,建设单位要求,安排人员驻场。
- 保密要求
(一)不得对外泄露本项目建设的任何内容。
(二)需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对本项目需求、建设内容、建设方案等资料进行保密,若违反,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七、预计采购时间
2023年12月。
八、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就我部采购意向予以公示,供应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具体意见建议,望广大供应商予以支持。
(一)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存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军队采购网及时反馈需求公告意见,或通过填写《技术服务要求建议表》的方式向我部书面提出。具体如下:
1.反馈方式:反馈内容通过点击采购意向反馈按钮填写,反馈附件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163.com;
2.反馈内容:列明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3.反馈附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技术服务要求建议表(并提供word格式);以上材料均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
(二)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书面回复。
(四)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九、公示时间
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10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部队
联系人:张先生 隋先生
电 话:153****0377 133****9866
地 址:**市**区
邮 编:100071
2023 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