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金湖县文化艺术中心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金湖易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的金湖文化艺术中心幕墙结构及灯光维保服务项目进行网上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金湖文化艺术中心幕墙结构及灯光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简要说明
(一)项目简要说明:外墙亮化、景观照明灯具的维修保养,幕墙钢结构除锈、防腐处理及玻璃幕墙清洗,具体规范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5万元,如果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均为无效报价;
(三)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三、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符合《中华(略)(承诺制,格式后附);
(二)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书(略))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书,印章齐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的书面承诺(提供(略),印章齐全)
(三)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四)谈判供应商提(略)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
注:(以上资质要求必(略),有一项不提(略))供应商(略),采购人保留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核查的权利。如发现(略),采购人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四、采购文件信息
(一)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将报名材料在(略)7:30前,递交至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中庭北(业务一部),逾期将不接受报名;
(三)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项费用在报名时缴纳,费用缴纳报名成功后代理公司将采购文件电子档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自行查收。
(四)报名材料:
1.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格式后附)
2.投标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
(2)供应商授权委(略)(格式按照示(略))和受托人身份证。
五、采购信息
(一)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略)
(二)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略)
(三)本次公告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四)方式:(略)
注:(略)
六、采购有关信息
(一)开标时间:(略)
(二)开标地点:(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略)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人:(略)
2.联系电话:(略)
(二)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文件询问(质疑)联系人:(略)
2.开评标现场联系人:(略)
3.联系地址: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北中庭(业务一部)
4.电子邮箱:(略)
八、招投标说明
(一)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请供应商严格(略),否则所造成(略)
(二)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参与开标;
(三)如投标人无法参与开标活动,则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将投标文件邮寄至采购代理处,但无法对开标现(略)。
九、其他事项
(一)招标代理(下称代理人):采购人委托金湖易(略)相关事宜;
(二)招标代理费:4000元,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人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费。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