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项目租赁徕卡全站仪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监测项目租赁徕卡全站仪招标已获批准,采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本项目共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品名 | 规格 | 租用期限 | 单位 | 数量 |
1 | 全站仪 | TM60(0.5 ) | 暂定12个月 | 台 | 30 |
2 | 全站仪 | TM60(1.0 )或TS16(1.0 ) | 暂定12个月 | 台 | 10 |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在投标截止日时,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在 信用中国 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 黑名单 ;(4****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暂停项目投标资格的;(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9月15日至9月20日,将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标书款是开具普票还是专用发票(有一般纳税资格),如未备注开具普票)、购买人本人身份证、标书款汇款凭证(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经确认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报价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银行转账(注明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
银行账号如下: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铁路支行
账号:360********000000553
4.2 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按指定账户汇入标书款)。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15时30分前,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 年9月25日15时30分,地点为:**市天佑路49号**局党干校院内京九物流大厦4楼405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为2023年9月25日15时30分在**市天佑路49号**局党干校院内京九物流大厦4楼405室。请投标人代表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出席开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38****4778
招标代理:****
地址:**省**市**路29号
联系人:饶先生、余先生
电话:0791-****0652、138****7850、159****4309
电子邮件:****@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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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