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 ||
品目 | 货物/医(略)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茂南区 | 公告时间 | (略)23年09月15日 16:(略)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略)23年09月18日至(略)23年09月2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略) 至 17:(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茂名市茂南区油城四路107号大院3号楼2楼开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略)23年09月26日 15:(略)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茂名市茂南区油城四路107号大院3号楼2楼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69.(略)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略): | |||
项目联系人 | (略)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项目概况
(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茂名市茂南区油城四路107号大院3号楼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23年09月26日 15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成交供应商收到招标人通知发货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安装完成及验收,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21年或(略)22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日期至投标报名前月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企业未达到纳税额起征点的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略)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略)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略)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磋商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报价单位,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供应商须具备依法取得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响应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六、落实政府采购的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46 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17〕141号);(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略)06〕90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略)04〕185号);(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19〕9号)等。
三、(略)
时间:(略)23年09月18日 至 (略)23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略)至17:(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茂名市茂南区油城四路107号大院3号楼2楼
方式:(略)
售价:¥(略)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23年09月26日 15点(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茂名市茂南区油城四路107号大院3号楼2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略)23年09月26日 15点(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茂名市茂南区油城四路107号大院3号楼2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略)23年9月18日至(略)23年9月22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略)~17:(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略)领购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略)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领购磋商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略)(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等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函(授权函须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响应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