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汭河川区万亩设施蔬菜产业园汭丰核心区建设项目(采购)-项目信息
泾汭河川区万亩设施蔬菜产业园汭丰核心区建设项目(采购)-项目信息交易编号:D(略)Y-(略)-(略)-8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 泾汭河川区(略)(采购) | ||
项目类型: | 货物类 | 项目编号: | D(略)Y-(略)-(略)-8 |
招标人: | 泾川县汭丰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宏信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 泾川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略) |
采购内容: | (略) |
标段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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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略)
- (略)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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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泾汭河川区万亩设施蔬菜产业园汭丰核心区建设项目(采购)001 投标人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提供自公司成立至投标截止日上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0年08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对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投标人如为外省企业,须提供注册地所在省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上资料以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 标段内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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