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集团稻田汇C1栋供销文化展厅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已由****以贵供集专议[2023]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
2.1 建设地点:****集团稻田汇C1栋
2.2 项目规模:约500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20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集团稻田汇C1栋供销文化展厅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18日09时00分至2023年09月22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在****(地址:**市****开发区**南路33****广场11栋1单元22层1、4号房)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18日09时00分至2023年09月22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报名时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28日09时30分,地点为****(**市****开发区**南路33****广场11栋1单元22层1、4号房)。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28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人:宋工联系方式:139****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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