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实验室综合噪声治理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粤招优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 09 点 30 分 00 秒(**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3年****实验室综合噪声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9万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2023年****实验室综合噪声治理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内容:2023年****实验室综合噪声治理服务,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书》;
(2)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3)服务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4)本项目不分包组,供应商应对所有的标的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响应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 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 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2 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6 领购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 年 9 月 16 日至 2023 年 9 月 20 日,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时间,法定节假日可以正常获取 )
地点:粤招优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方式:线上获取:1) 注册粤招优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完善供应商相关信息并提交审核(工作日审核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已注册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平台,注册地址:http://www.****.com/aeps/pages/register/register.html);2) 账号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登录地址:http://www.****.com/aeps/login_bidder.html);3) 按照《电子招投标平台使用说明》(http://www.****.com/content/detail.html)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咨询梁工:189****3631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 年 9 月 22 日 09 点30分00秒(**时间,代理机构提前30分钟收取报价文件)
地点:**市**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五、开启
时间: 2023 年 9 月 22 日 09 点 30 分00秒(**时间)
地点:**市**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尖塔山路19号
联系方式:020-****72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联系方式:李工(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163.com咨询,我司会及时回复)
电话:020-****1902-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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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