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普通国省道2023年交通量调查站提升改造项目
2023JDGZ(二次招标)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市普通国省道2023年交通量调查站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以 徐路计 (2023)144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建设资金来自省养护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3JDGZ(二次招标)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省**市境内
2.1.2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市普通国省道2023年交通量调查站提升改造项目,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
为进一步提升设备性能,提高数据质量,为路网运行监测、公路管养提供真实准确交通量数据。对部分交调站进行提升改造,含迁移位置5处、一类交调升级3处、二类交调升级10处、交调车牌数据融合9处等,包含配套系统平台的集成及网络设备的软硬件建设、土建、杆件机箱、供电与防雷接地、网络租用、系统深化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工程实施、现场管理、技术培训、缺陷修复、维修维护及售后服务工作等相关服务。本项目承包人需完成信息注册、数据/****中心、数据录入、系统联调等工作,本项目软硬件建设(含设备采购)、信息系统的安装、调试、配置应满足公路部门信息系统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业务运行的要求。
2.1.3合同估算价:本项目总投资约150万元。
2.1.4工期要求:
工期:40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运维期):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相关投标人(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的投****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cn)”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投标人应满足的其他要求:
(1)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以来,承担过至少一项公路交通量调查站施工项目。
(2)财务要求:根据《**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进行评审,投标人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投标人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网站公布的“**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8)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分包。
(9)相关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查询。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满足的要求:
3.3.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2)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018年1月1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以来,承担过至少一项公路交通量调查站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
3.3.2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资格: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018年1月1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以来,担任过至少一项公路交通量调查站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
注:
1、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以下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2、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本单位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交通招标投标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承担责任。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23JDGZ(二次招标)标段人民币30000元整;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运输厅门户网站”、“**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及“****运输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地 址:**市王陵路68号
邮政编码:221000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516-****557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淮海文博园16号楼二楼代理部
联系人:黄棣
电话:0516-****3599
电子邮件:****@163.com
10.其他(1)投标人应及时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和补充“主要人员业绩”、“单位业绩”中的“项目简介”、“工程简介”且需体现:“路线等级”、“规模”、“投资”、“技术标准”、“主要人员职务”等相关内容,以能充分体现出投标人填报的主要人员业绩、单位业绩的规模和合同内容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投标人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录入的信息依法在“信用交通**”平台公布,系统对相关信息的变动(录入、修改、删除等)如实进行记录。投标人承诺对所有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录入信息不再进行事前审核。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信用管理规定视情节确定其失信行为等级,记入其信用档案。
(3)根据《****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公共**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公共**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4)关于人员职务的认定以“**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如“投标报表—表 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
(5)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3年9月19日,预约截止时间2023年9月27日17时30分。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上午10:30。开标地点:****交易中心二楼227开标室(**市新****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投标文件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10时30分,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11时00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未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 (本省单位****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9)投标人投标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百盛****公司,联系电话025-****2430。
(10)****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交易中心一楼北门(**市新****路5号)。
(11)开标活动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主持,并全过程向所有投标人网络直播,请投标人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电脑PC端、安卓系统、IOS系统均可),并进入远程会议。
注:上述时间均为**时间。
2023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