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园区充电桩试点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08-25 13:52
二、澄清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方式:澄清
澄清内容:
原谈判公告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类别:交通运输业。供应商须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现修改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类别: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须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澄清事项 | 澄清前时间 | 澄清后时间 |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 2023-09-11 09:30 | 2023-10-11 09:00 |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 2023-09-11 09:30 | 2023-10-11 09:30 |
获取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3-09-04 17:00 | 2023-09-27 17:00 |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资料;
4、提供2022****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代表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是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6、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
7、其他说明:
7.1根据《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凭《****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2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原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二)、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装订成册(密封),一式四份(一正三副),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26 日17时00分(**时间),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地点为****(**市道吾路碧桂园银座3211室)。逾期送达的,概不受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澄清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澄清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重点注意:****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负责项目的监管及相关问题处理,如有任何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政府采购网仅提供信息服务,不对项目承担任何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郭帆 |
电 话:0731-****8090 |
地 址:**经开区**路159号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 |
联系人:王霞 |
电 话:138****2632 |
地 址:**市道吾路碧桂园银座3211室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附件列表:
2023 年9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