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2023年第一批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财政局32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11日 14时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法院2023年第一批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20,2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3年第一批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20,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20,200.00元
1-1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2023年第一批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620,200.00 | 620,2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交付安装完成。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第一批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2《****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 《财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5 《****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6《****总局****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9《****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10《财政****乡村**局****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的通知》(财库〔2021〕19号);2.11《****财政厅关于印****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2《****财政厅关于加快****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第一批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注册登记凭证(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注册登记证);3.2 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开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被授权人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1年或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事业法人提供部门决算报告;或在磋商截止日期前六****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文件。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磋商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税****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6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磋商时间当月不计入)****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 供相关证明文件。3.7 无重大违法****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9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时间: 2023年09月20日至 2023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 08:00:00至 12:00:00,下午 14:00:00至 18:00:00(**时间)
途径:******财政局32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 2023年10月11日 14时30分00秒(**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财政局314室
开标地点:******财政局314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获取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获取,谢绝邮寄。)
名称:****
地址:**市**区子仪路
联系方式:0913—****9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子仪东路
联系方式:0913-****66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0913-****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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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