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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09-21 |
信息名称: | ****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21日受理并拟批准****年加工12万吨生物质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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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年加工12万吨生物质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9月22日-9月28日
联系电话:0516-****5769
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环境局窗口(221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厉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年加工12万吨生物质颗粒项目 |
建设地点 | **省**市****社区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
受理日期 | 2023年9月21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见附件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7800万元,在**市****社区建设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建设10条生物质颗粒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年产12万吨生物质颗粒的生产能力。项目现已取得**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睢行审投资备[2022]676号。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自建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破碎-制粒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采用“高压除尘系统+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日常通过加强环境管理,提高收集效率,车间及时打扫、车间沉降。厂界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本项目以生产车间为边界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禁止**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定期清运;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收集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劳保手套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综上,项目各项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为设备运转噪声,经选用先进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厂区进行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以外的车间及地面均进行硬化防渗措施。采取措施后,本项目对土壤和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
公示参与情况 | 环评阶段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承诺文件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