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污泥举清掏(含化学性废液、活性碳)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污泥举清掏(含化学性废液、活性碳)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215000.0000
最高限价(元): 215000.0000
采购成本价(元): 214999.9900
需求详情:
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污泥举清掏(含化学性废液、活性碳).该服务项目包车包人工,确保我院化粪池等疏通顺畅,工程量内无任何附件收费金额项目。全年4次清掏,免费提供运输.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2、具备医疗废物、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能力,如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公司具有委托**关系等。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
2、具备医疗废物、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能力,如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公司具有委托**关系等。
2、具备医疗废物、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能力,如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公司具有委托**关系等。
3.最低价相同的情况,由服务方案、报名时间顺序做为评审依据 .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选择第二个
服务周期: 365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省**市**区香安街78号
报名开始时间:2023-09-22 12:12
报名结束时间:2023-09-28 0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 139****9587
联系座机: 0451-****3086
四、参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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