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25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教育厅文件(教研函〔2023〕685号)精神,按要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2023年**省研究生教育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委员会、省教育厅批准立项或暂缓结项,建设期已满的省级研究生教育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参加本次结项。我校具体包括以下3类项目:
1.2022年**省研究生教育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发文批号:教研〔 2021〕478号);
2.2022年度******基地项目另行发文布置安排结项验收;
3.2021年**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项目(发文批号:教研〔2020〕440号);
4.暂缓结项的 2020 年**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项目(发文批号:教研〔2022〕384号);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1。
二、结项条件
各类项目结项条件见附件2。
三、结项程序
1.个人申请。****学校****提出结项申请。
2.单位预审。学校组织专家,严格依据项目结项条件对申请结项的项目进行预审把关,并将通过预审的****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
3.专家评审。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结果分为“优秀”“合格”“暂缓结项”和“撤项”四种。
4.网上公示。省教育厅审定专家评审结果,****办公室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5.结果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委员会发文公布结果,并颁发结项证书。
四、结项材料
(一)材料要求
各类项目的结项报告须对标结项基本条件撰写,在内容上着重阐述项目建设成效。
1.**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项目结项材料包括结项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
2.**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结项材料包括结项报告、典型案例和相关佐证材料。
3.**省研究生精品在线课程项目结项材料包括结项报告(其中须写明课程网站网址, 并保证网站稳定运行)和相关佐证材料。
4.**省研究生精品教材项目结项材料包括结项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
5.**省专业学位研究生精品教学案例项目结项材料包括原创案例(非案例库)、查重报告和《行业企业专家(或主要负责人)参与**省专业学位研究生精品教学案例项目建设证明》(见附件3)。
(二)格式要求
1.所有结项材料需报送 PDF 格式电子文档(封面见附件4),电子文档应完全基于加盖单位公章后的原始材料生成,材料封面上须体现项目名称及项目批准号、建设单位及**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负责人姓名及完成时间。 一个项目的所有结项材料(结项报告、佐证材料等)应在材料目录的索引下对应生成一个电子文档。
2.结项材料命名规则:
(1)**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项目结项材料:以“2023年优质课程项目结项_项目批准号_高校代码及名称_项目负责人姓名_课程名称”格式命名,例如:2023年优质课程项目结项_项目批准号_10472 ****学院_张三_课程名称.pdf。
(2)**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结项材料:以“2023年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结项_项目批准号_高校代码及名称_项目负责人姓名_课程名称”格式命名,例如:2023年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结项_项目批准号_10472****学院_张三_课程名称.pdf。
(3)**省研究生精品在线课程项目结项材料:以“2023年精品在线课程项目结项_项目批准号_高校代码及名称_项目负责人姓名_课程名称”格式命名,例如:2023年精品在线课程项目结项_项目批准号_10472****学院_张三_课程名称.pdf。
(4)**省研究生精品教材项目结项材料:以“2023年精品教材项目结项_项目批准号_高校代码及名称_项目负责人姓名_教材名称”格式命名,例如:2023年精品教材项目结项_项目批准号_10472****学院_张三_教材名称.pdf。
(5)**省专业学位研究生精品教学案例项目结项材料:以“2023年精品案例项目结项_项目批准号_高校代码及名称_项目负责人姓名”格式命名,例如:2023年精品案例项目结项_项目批准号_10472****学院_张三.pdf。
(三)材料上报
1.项目负责人将结项材料电子文档和对应纸质版结项材料(基于电子文档打印装订,一式3 份)提交****。同时填写提交《2023年**省研究生教育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结项汇总表》见附件5。
2.材料上报截止时间10月18日下午17点。
邮箱:****@163.com,邮件主题备注2023年质量工程项目结项字样。
3.****审核后于10月23日前反馈各位负责人。10月23日起可登录填报“**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与监督系统”(网址:http://zlbz.****.cn,开放时间:2023年10月23日—28日)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结项材料。
4. ****将纸质****教育厅D830室。
五、相关要求
1.结项材料(项目研究成果)应与项目相关,并须标注有“**省研究生教育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项目”或具体项目名称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列入结项材料。
2.未参加本次结项的项目将被列入“暂缓结项”项目,“暂缓结项的2020年**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项目”和“暂缓结项的2021年**省专业学位研究生精品教学案例项目”未通过本次结项评审,将被撤项。
3.项目负责人要如实撰写结项材料,并保证项目建设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若存在材料弄虚作假或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直接予以撤项。
联系人:刘玉青 0373-****185
****
2023年9月20日
- 附件列表:
- 附件1:参与2023年**省研究生教育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结项项目名单.xlsx
- 附件2:**省研究生教育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结项条件.pdf
- 附件3:行业企业专家(或主要负责人)参与**省专业学位研究生精品教学案例项目建设证明.docx
- 附件4:2023年**省研究生教育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结项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