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德清县秦源里人防车位R71五年租赁权
**市**县秦源里人防车位R71五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1440.00 元(首年) | 出租面积以现场实际为准。 |
交易品类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车位
所在地区 **省 **市 **县
2023-09-25 |
2023-10-12 |
**市**县秦源里 |
联系人:邵先生 | 联系电话:0572-****656 |
-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在“浙交汇”平台组织交易期间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7.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 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8.我方将在公告发布期间接受并配合意向方了解、查勘标的资产及查阅与之相关的文件。
9.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10.在确认承租方后,我方将按照公告要求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
11.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市****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其他基本情况 名称 **市**县秦源里人防车位R71 计量单位 个 所在地 **市**县秦源里 型号 / 数量 1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办公室【2022】30号关于县域部****集团事宜的备忘录》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标的现场现状为准 。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标的是秦源里、桂语兰庭小区地下人防车位,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车位大小,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看样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0572-****511;177****7929(微信同号)。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1440.00 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 无 租金挂牌价备注 首年租金以成交价为准,第二年和第三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2.5%,第四年和第五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5%。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否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1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停车场另做他用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三个月租金。 2、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一年支付一次,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户名:****集团****公司;账号:120********00015205;开户行:工商银行英溪支行)。 3、出租标的用途仅为停车使用。 4、承租人条件:仅限于本小区业主及租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人防车位承租人报名及签订合同时需提供身份证明、本小区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销售合同);本小区房屋租户还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每户租赁数量不超过3个(子母车位算1个)超出无效。 5、承租人向第三方转租的,需经产权方同意,且仅限向本小区居民(含租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转租、租金不高于原租金标准,转租合同需报产权方备案。 6、该租赁标的的维护、使用及监督管理适用人民防空相关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受**县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监管。承租方应当维护租赁资产的完好性,未经产权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 7、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8、承租方应当维护好租赁资产的完好性,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租赁期满或承租方责任导致合同解除的,依附于房屋的固定装修归出租方所有。 9、该标的目前空置中。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10、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尾款、未按约定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其所交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不予退还。 11、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租赁期内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12、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3、本项目出租方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租期 5年 有无免租期 无 承租方资格条件 1、仅限于本小区业主及租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人防车位承租人报名时需上传身份证明、本小区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销售合同);本小区房屋租户还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2、每户租赁数量不超过3个(子母车位算1个)超出无效。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0.14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市****公司收到转让方出具的退保函或租赁合同后10个工作日无息原路返还至承租方的“我的账户”中。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30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工作日):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30个周期。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1、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docx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3、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网络动态报价).docx4、特别事项约定.docx5、授权委托书.docx6、实地勘察证明.docx7.人防车位租赁合同.doc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邵先生 电话 0572-****656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市**区湖东街道苕溪东路1518号 网址 **机构 名称 **** 联系地址 **县******酒店6楼 联系人 朱先生 固定电话 0572-****511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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