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 ****产权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企业开展2023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以下简称优势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企业网上测评分数线
优势企业合格线为55分,示范企业合格线为70分。各注册并参加测评的企业可登录“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查看。
二、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申报条件
(一)优势企业
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1.已在管理系统填报企业注册信息;
2.参加管理系统网上测评,且分数在55分(含)以上。
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
(二)示范企业
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1.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期满三年(含2019年及以前认定的优势企业);
2.已在管理系统填报企业注册信息;
3.选择“新申报示范企业”,并参加管理系统网上测评,且分数在70分(含)以上。
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详见附件2。
三、申报材料及填报要求
申报优势企业、示范企业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书》或《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书》
①登陆系统下载申报书模板,以“附件1:优势(示范)企业申报书”为文件命名;
②填写后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成PDF文档上传。
2.《真实性承诺书》
①系统下载承诺书模板,以“附件2:真实性承诺书”为文件命名;
②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文档上传。
3.《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工作方案》或《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应明确工作基础、工作目标和任务、工作措施等。以“附件3:优势(示范)企业工作方案”为文件命名,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文档上传。
4.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①企业需提供近三年来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②原件彩色扫描(PDF格式),以“附件4: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为文件命名。
5.有效知识产权证明
①申报书中填写有知识产权数据的必须提供证明;
②所有知识产权证明扫描成1个PDF文档上传,内附目录;
③扫描件以“附件5:有效知识产权证明”为文件命名。
6.转让或许可相关证明
①申报书中填写有转让或许可数据的必须提供;
②所有证明材料扫描成1个PDF文档上传,内附目录;
③扫描件以“附件6:转让或许可相关证明”为文件命名。
7.知识产权投融资证明
①申报书中填写有投融资数据的必须提供;
②所有证明材料扫描成1个PDF文档上传,内附目录;
③扫描件以“附件7:知识产权投融资证明”为文件命名。
8.知识产权贯标证书
①通过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必须提供;
②以“附件8:知识产权贯标证书”为文件命名,扫描成PDF文档上传。
9.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证明材料
①申报书中涉及到的相关制度机制必须提供;
②扫描成1个PDF文档上传,内附目录;
③以“附件9: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证明材料”为文件命名。
10.重要成果证明材料
①申报书中涉及到的重要成果必须提供证明材料;
②扫描成1个PDF文档上传,内附目录;
③以“附件10:重要成果证明材料”为文件命名。
11.需要补充说明的情况
①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文档上传;
②以“附件11:需要补充说明的情况”为文件命名。申报书中与网上测评数据不一致的必须在此作出说明。
四、申报流程
企业网上在线提交申报资料,具体流程如下:
(一)网上受理。申报企业登录“**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https://hqzc.****.cn/#/home),搜索“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申报”项目,在线填写“单位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3)。
(二)材料初核。
****产权局对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核,确保要素齐全。
(三)专家评审。****产权局组织专家评审会,根据评价指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四)研究推荐。****产权局召开会议,综合测评成绩和评审情况,确定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推荐名单,****产权局审核。
五、材料提交时间及有关要求
(一)在线提交申报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24时,届时申报平台将自动关闭。
(二)各企业须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产权局、****产权局将通过多种方式核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相应资格,并且2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情节严重的,将失信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开。
(三)材料审核过程中,审核意见会及时反馈到申报平台,请申报单位及时登陆申报平台了解或补充提交相关材料,超过规定时限仍未补充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申报。
六、联系方式
**市青年路8号********服务处四楼403办公室。
咨询电话:0898-****0901
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98-****7008
附件:1.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通过网上测评名单
2.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通过网上测评名单
3.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在线申报操作手册(申报主体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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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5 日
(联系人:祝斌;联系电话:****0901)
附件1: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通过网上测评名单.docx
附件2: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通过网上测评名单.docx
附件3: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在线申报操作手册(申报主体用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