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送****易地建设新校区二期智能制造理实****中心等三栋建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函》(吉教规划函〔2023〕1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为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根****服务中心暨吉****评审中心出具的《关于****易地建设新校区二期智能制造理实****中心等三栋建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评估报告》(吉咨综〔2023〕22号),原则同意****易地建设新校区二期智能制造理实****中心等三栋建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易地建设新校区二期智能制造理实****中心等三栋建筑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代码:2307-220000-04-01-662283)
二、建设主体
****
三、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经济开发区羊草沟村,场地北侧为吉桦路,场地东、南、西三面均为空地。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7.9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97万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智能制造理实****中心1栋,建筑面积2.02万平方米,设置机器人离线仿真实训室、工业机器人现场编程实训室、工业机器人拆装与维修实训室等业务用房;**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实训工场1栋,建筑面积1.07万平方米,设置激光加工实训室、焊接虚拟仿真实训室、高速加工实训室等业务用房;**室内体育教学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1.88万平方米,设置篮球场、羽毛球场、宿舍等教学生活设施及后勤附属用房;建设道路、绿化等相关配套附属设施;购置公用工程设备33台(套)。
五、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2年。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2.31亿元,所需建设资金通过多渠道筹措解决。其中,智能制造理实****中心、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实训工场合计总建筑面积3.09万平方米,购置公用工程设备22台(套),合计投资估算1.15亿元,计划争取2024年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0.8亿元,其余0.35亿元以及室内体育教学综合楼所需的1.16****学校通过事业收入结余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等方式自筹解决。
七、有关要求
(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请依据本批复文件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委审批。
(二)****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要求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期间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适时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本项目的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项目各项能源利用要符合国家有关节能法规及标准要求,切实加强节能管理,集约节约利用能源。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污水、垃圾及施工机械噪音等污染物均需按国家有关环保要求执行,要积极制定可行的环保方案和措施,确保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
(六)你厅作为********管理部门,应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导学校尽快办理项目节能审查意见,不断优化建筑部功能布置,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争取早日开工形成有效投资,保质保量如期完工投用。
(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将自动失效。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省发展改革委 李克 0431-****4560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省发展改革委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