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塑料彩印食品包装袋生产线项目 | **市**县莲峰镇工业大道1****园区内) | **** | ******公司 | 项目位于**市**县莲峰镇工业大道1****园区内),项目为搬迁项目,原项目2016年7****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为龙环审〔2016〕29号,原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塑胶彩印膜3000吨、各种规格塑胶彩印包装袋1.5亿个,已投产验收并已取得排污许可证;搬迁后生产规模为年产塑胶彩印膜330吨、规格0.05mm塑胶彩印包装袋4.95千万个。项目利用原生PE、OPP、CPP塑料膜、油墨、稀释剂、无溶剂胶粘剂等原材料,采用印刷、复合、分切、制袋等工艺,安装印刷机、复合机、制袋机等设备及配套的环保措施。 |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2、落实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油墨调配过程、印刷过程、复合过程应采取严格的挥发性气体的收集措施,尽量减少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并经有效的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活性炭填装量和更换频率需符合设计要求,保证排放口稳定达标。 3、做好噪声源的防控措施。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降噪、隔声等措施。 4、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塑胶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合理处置。废油墨、废稀释剂、废胶粘剂、废活性炭,破损的油墨、稀释剂、胶粘剂包装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核算,项目建成后,项目最大排放VOCs(非甲烷总烃)为1.896t/a。 | 我局受理后,在局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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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时间:2023年9月28日-2023年10月10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568、****568(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