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迁扩建)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迁扩建)一期项目 地点:**省**市东坑镇东坑**路109号2号楼101室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迁扩建)一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省**市东坑镇东坑**路109号2号楼101室(东经113°55′11.675″,北纬22°58′46.586″)。项目实际总投资约4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6万元,占地面积1700m2,建筑面积1880m2。主要从事塑胶胚管、塑胶瓶、塑胶盖子,年加工生产塑胶胚管1282.5万支、塑胶瓶102.6万个、塑胶盖子470.25万个(根据验收期间实际生产工况核算,项目验收期间生产塑胶胚管未超环评审批的1500万支、塑胶瓶未超环评审批的120万个、塑胶盖子未超环评审批的550万个);项目验收期间塑胶胚管、塑胶瓶、塑胶盖子平均工况为85.5%,故本次验收以工况来核算产品产量。(详细内容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09月15日-2023年10月1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