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运输物资及配套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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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招标控制价为490万元,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无人机运输物资及配套服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货物名称 | 服务内容及 要求 | 服务标准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开展服务时限 | 服务 地点 | 备注 |
(详见附件) | ||||||||
说明 | 1.投标人必须以包为单位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中标方需承担所有采购设备的铺设安装、调试运行和系统维护等工作。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截止至开标时间)。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
1.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以上保密资格证书;
2.近3年(2020年8月31日-2023年9月1日)内参与过军方无人机物资运输项目或具有民用无人机运输服务项目证明材料;
3.有效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或《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
4.所有现场飞机操作人员必须具有中国民航局无人机执照CAAC﹝1.民航局颁发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执照》(电子执照),2.中国航空****协会(简称AOPA)颁发的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证(实体证)﹞。
(七)投标人参与军队投标,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plap.****.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投标时提供完成信息注册有效的网站截图当前页,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人投标无效。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10月10日,每日上午 09 : 00 至 11 : 00 ,下午 15 : 00 至 17 : 00 (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 **省**市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质:
①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以上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②近3年(2020年8月31日-2023年9月1日)内参与过军方无人机物资运输项目或具有民用无人机运输服务项目证明材料;
③有效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或《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④所有现场飞机操作人员必须具有中国民航局无人机执照CAAC﹝1.民航局颁发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执照》(电子执照),2.中国航空****协会(简称AOPA)颁发的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证(实体证)﹞的书面声明。
(四)申领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售价: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需提供的报名材料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投标人无法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的,可采取邮寄或现场递交报名资料方式)。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二) 投标地点: **省**市 。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二) 开标地点:**省**市。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于助理
办公电话: 0532-****2365
移动电话: 185****6068
邮 箱: ****@163.com
传 真: 0532-****2385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隋助理
办公电话: 0532-****6535
特别提醒:上述时间如有变动,我部将预先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