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法律服务公招公告》
我司与**普****公司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涉标的金额约人民币1.22亿元,拟委托法律中介机构代理诉讼事务。依据《****公司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邀请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参与招标,代理上述法律事务。
一、代理机构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相关执业资质,连续执业五年以上(发生合并或更名的执业时间可连续计算);
2.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未****行业协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3.在**市设立有总部或者分支机构,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和专职人员,在**地区的专职执业律师人数应为25及以上。
4.至少指派三名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其中至少有一名律师执业年限在十五年以上,且在最近五年内有过类似案件胜诉经验(标的金额不小于5000万元)。
5.按规定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年度检验;
6.近三年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省国资委通报;
7.不存在以下情形:
(1)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整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
(2)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
(3)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的;
(4) 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8. 根据中介服务的实际需要确定的其他必要条件。
二、参与比选事项要求:
1、有意向**者请与我司以下联系人联系,领取招标文件,查阅书面资料,并先行提交我司要求的《承诺书》(详附件)。
2、按照案件分析、代理方案、代理费报价、中介机构规模和同类业绩等几个方面准备书面人投标材料。
3、于2023年10月18日下午17:00点前将比选材料密****管理部。
联系人:王先生137****7013 杨书涵191****6771
地址:**市**区星辉中路十六号星辉大厦
四****公司
2023年9月28日
附件:承诺书
备注:我司官网为本公告的唯一发布途径,我司未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平台发布本信息,请各意向单位注意甄别,谨防上当受骗。
承诺书
四****公司:
根据贵司官网2023年9月28日发布的《专项法律服务公招公告》,我所有意向参与公告中提及代理事务的招标事宜。无论我所最终是否中选,是否与贵司签订合同,我所均向贵司做如下郑重承诺:
一、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参与贵司组织的比选事务,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1、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
2、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
3、未经贵司许可,在报纸、微博、微信、网站等媒介上发布贵司法律服务招标、中标、比选、案件情况以及与案件有关的信息。
4、完全响应贵司比选文件条件要求,未响应贵司比选文件要求的,同意贵司单方面作废标或解除代理合同处理。
二、严格遵守律所、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严格保密参与比选过程中所获取的贵司商业信息以及与案件相关的所有资料和信息,不得对外作任何披露和泄露。
三、违反上述承诺,给贵司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我所负责消除影响并赔偿贵司所受到的全部损失。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