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东部园区皖江大道(**路-朱永路段)路灯维修更换工程
2.招标人:****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项目交易性质:市政公用工程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经开区
2.建设规模:****园区皖江大道(**路-朱永路段)路灯维修更换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现状路灯检测、排查、灯源更换、两座灯杆安装(主材甲供)、配套管线的开挖及铺设、道路及绿化的破坏及恢复等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为209171.24元(含招标人暂列金额1.8万元)。
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4.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所载明内容。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需具备下列条件:有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下列条件: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B证。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本条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4.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进行。
5.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投标,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被**市公共**交易监管部门记录的不良行为累计分值在10分(含)-15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3个月;
(2)被**市公共**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在15分(含)-20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6个月;
(3)被**市公共**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达20分(含)以上,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12个月。
6.有下列失信行为之一的,不得参与投标,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 3 年)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被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名单”的;
(4****住建局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5)投标人或项目经理受到招投标****政府行业监管部门)限制投标(或在本市承揽业务)的行政处罚,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并于2023年09月 28日至2023年10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时间,下同),联系代理机构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及有关招标资料工本费为0元/份。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所有招标内容均以国****开发区网网上公布的该项目招标公告、补充公告为准,供应商自行查看。请各供应商注意该网站中信息栏内的信息发布内容,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了解公告、答疑等信息的,责任自负。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15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送的地点(开标地点)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楼第八会议室(**市翠湖二路1258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重要提示
本项目不启用企业信用评价评审。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开发区翠湖五路
邮编:244000
联系人:赵工
电话:0562-****27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铜井路西段796****公司****酒店16层
邮编:244000
联系人:吴工
电话:0562-****102
九、投标保证金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