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3-09-28 | 发布机构 | **** |
组配分类 | 自然**规划 |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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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仙土资告字〔2023〕21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允许建设的范围、建筑高度、建筑后退、建筑风貌等其他规划指标和土地使用要求详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和出让文件内的出让须知、合同样本等。 2、本地块由土地出让前期工作承办单位(**省****开发中心)负责土地交付。土地交付时间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出让年期自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土地交付时“周围基础设施”五通。所交付土地“场地平整”达到宗地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电力(通信等)设施、堆放物、停放物、树木、作物青苗清除。受让人要自交付土地之日起 12 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 36 个月内完成宗地内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受让人应当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向出让人提交《建设项目动工开发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并提供相应的建设用地施工许可证、现场照片、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法律法规和出让文件要求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能联合申请竞买。 除**县内具备本宗地土地开发资质的申请人外,其他申请人竞得土地的,须投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公司进行开发建设。新公司的登记注册地须为**县,成立时间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60日内。****公司开发本宗地的申请人在“竞买申请”****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在竞得****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新公司的成立时间、****公司中的出资比例须符合出让公告的要求,并与“竞买申请”的承诺一致。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在本县还有土地出让金尚未缴清的竞买意向人须在提交竞买申请前缴清土地出让金。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得原则确定竞得者。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com)进行。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数字证书”,服务电话:400-0878-198;受理单位:******公司;地址:**市**区西**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层。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六、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8日。 2、报名时间:参加竞买的申请人可在2023年10月18日8时至2023年10月19日16时期间按拍卖出让文件规定办理拍卖申请手续。 3、拍卖时间:2023年10月20日9时。 4、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9日16时。 七、申请人可以登录**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com)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资料,并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竞买。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保留价)。 (二)竞得人须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本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竞得人须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1 个月内缴纳 50 %的出让价款,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内缴清出让价款。 (四)出让地块如在本次出让中未能成交,我局将根据土地市场运行情况和建设规划情况再次组织土地供应。 (五)本公告如有变化,我局将按规定发布补充公告或书面通知,届时以补充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六)本次拍卖出让,竞买****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时间以**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服务器时间为准。竞买申请人应在出让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竞买保证金汇****银行账户。 (七)本公告中的币种为人民币。 九、联系方式 (一)****:0576-****6505、0576-****1500; (二)系统网络技术咨询:186****9793,189****0170,咨询时间:工作日的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 2023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