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区2023年度“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卫片图斑核查技术支持”项目(第二次)进行“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区2023年度“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卫片图斑核查技术支持”项目(第二次)的应在**市公共**交易网、****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2日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区2023年度“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卫片图斑核查技术支持”项目(第二次)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60万元
(五)最高限价:无
(六)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七)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九)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测绘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0.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测绘甲级资质(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代表查询,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签字留存并归档)。
本次磋商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小组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2、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市公共**交易网,在网站首页点击“交易平台”→“政府采购-投标人”,使用CA锁登录系统→“填写信息”登记成功后,到“采购文件下载”界面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供应商必须办理CA 锁和电子签章后方可下载磋商文件。具体办理详见**市公共**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http://ggzy.****.cn/fwdh/005003/****0202/dc3ebb80-68ed-4e6b-871e-5ebbe22fe589.html)。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一)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9:00
2、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地址: http://ggzy.****.cn:50088/TPBidder
(二)“不见面交易”活动组织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12日9:00
地点:****交易中心****中心一楼开标二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0月12日9:00(**时间)
地点: ****交易中心****中心一楼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
地址: ****商务中心8楼
联系方式: 180****01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酒店东门向南三十米
联系方式: 199****1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科长 陈晨
电话: 180****0133 199****1789
九、“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公布报价、澄清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