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项目地点:**市-**县 | 所属行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本招标项目 **市**区户木乡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名称)已由 保****改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发改〔2023〕46 号、**发改〔2023〕168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环境局****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专项债及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市**区户木乡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2.1.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治理范围涉及户木乡11个村,分别为:户木村、西**村、豆村、孙村、孙村营村、雁门村、辛庄村、徐家庄村、杨庄村、安庄村和崔家独树村。项目治理模式采用分散治理模式,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3158套分散式一体化生活污水治理设备,并配套De110mm的入户管网31580m。建设3****处理站。入户管道采用U-PVC管。2.1.3 建设地址:**市**区。2.1.4 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及财政资金2.1.5计划工期:380天(其中:设计周期15天,施工工期365天)。2.1.6工程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2)施工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2.1.7标段划分: 4个 标段,一标段为户木村、辛庄村、雁门村户厕改造及庭院灰水处理系统建设;二标段为西**村、豆村、孙村、孙村营村户厕改造及庭院灰水处理系统建设,并建设2****处理站;三标段为徐家庄、杨庄村户厕改造及庭院灰水处理系统建设,并建设1****处理站;四标段为安庄、崔家独树村户厕改造及庭院灰水处理系统建设。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相关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工期全面负责。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资质(含以上级);(2)工程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由各成员单位累加)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为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以上人员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近半年(2023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各方)缴纳社保的证明。
3.1.3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基本****银行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3.1.4信誉要求:****中心“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公司于开标当日现场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
3.1.5其他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为小微企业;(2)本项目兼投不兼中;(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二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及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个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个标段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0-07 09:00 至 2023-10-11 17:00 (**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0-27 13: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政府西院一楼 109 室 | 地址:**市隆兴中路 77 号隆兴大厦 B 座 13 楼 1301 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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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磊 | 联系人:苏士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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