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类项目(略)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略)-1 采购人(全称): (略)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略)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略)1.项目(略) (1)采购方式: (略) (2)项目名称: 长沙市长郡智谷中学太阳能热水系统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略)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包括: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太阳能集热板;集热水箱;集热系统循环泵(含热水供水泵,太阳能循环泵);管道(含丝接法兰、铜闸阀、止回阀、蝶阀、排气阀、弯头、三通等等);保温;电气设备零部件以及辅材等的购置、运输保险保管、设备安装调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及二年免费保修维护等交钥匙工程。 详见附件 3.履行期限及(略)3.1 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起30日内到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移交项目单位使用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翰林路和大塘路交汇处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采购人在收到供(略)(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1 验收程序 根据长财(略)。另应通知建设、代建、监理单位(湖南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参建各方进行联合验收。 2 质量要求 2.1、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热水系统主要设备及配套设施是已定型上市销售的全新、原产、原包装、手续合法完整、渠道正规、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产品,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良好的性能。 2.2、在合同履行时,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且经更换后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支付合同全部货款的10%作为违约金。 2.3、整体项目免费保修期贰年。保修期内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同时在文件中提供本项目的维保工作计划,至少每月保养二次服务支持(格式自拟)。项目保修期自本项目整体安装调试完毕且经采购人组织专家验收(略)或零部件的更换及维护等均要求进行上门服务,费用均包括在报价内。 3验收标准 3.1、根据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按照一般程序进行验收。项目验(略),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3.4、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签署验收书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保期。 4 验收方法 4.1、供应商必须提供主要产(略) 4.2、现场验收和测试:采购人委(略)项指标进行验收、测试。在上述测试中若发生一项指标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供应商应免费更换,使之达到技术规范要求。 4.3、产品到达交货地点后,供应商应在1—2天内通知采购人组织主要部件进行开箱验货,如产品验收不合格的,由供应商免费无条件更换新的产品,有关更换(略),连续两次产(略),采购人可以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4.4、产品及项目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应将产品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全部有关技术文件、等文档汇集(略)料归档要求的,供应商负责编制满足城建档案馆归档和备案的资料,费用自理。 4.结算方式 b6d2eaa18e7c460c97abf(略)f(略) 4.1 资金支付方式: 4.2 收款账户: 中国银行长沙银盆岭支行(湖南君一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略))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略):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略),付款期(略)。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一次性无息付清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供应商所出售的(略)。 9.2 保证 (1)供应商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供应商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略),或者没有因供应商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供应商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略)。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 (3)供应商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供应商在约定(略),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略),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应商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验收要求: 1、满足正常的使用需求。 2、满足长沙市长郡智谷中学太阳能热水系统采购项目建设要求。 3、满足长郡智谷中学教师宿舍楼、男女生宿舍楼及食堂热水系统建设要求。 4、确保开学后学校师生日常热水供应 验收标准: 现行的国家及地(略),以及国家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民用建(略)5 《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安装及工程验收(略) 《商业或工业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热水机》GB/T21362-2008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2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略) 《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略)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略) 《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略) 《民用建(略)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略) 《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2018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 《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T164-2014 《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7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略)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供应商(略)。 6.2、供应商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采购人和代建单位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略)。 6.3、如采购人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供应商(略)。 6.4、供应商对其所销售(略)保证没(略)。 6.5、采购人(略),应当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略),供应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6、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开发的产品,采购人享有知识产权,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6.7、采购人、供应商三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三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略),应当承(略)。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略)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7.1.1、如(略),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5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略)。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使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7.1.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略)。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略),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略)。 7.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7.2.1、乙(略)。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略)。 7.2.2、如无甲方书面同意延迟交货或延迟提供服务的说明。乙方(略),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7.2.3、除本合(略),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略)(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 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 分之一点五(1.5%) 计收, 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略),图纸,已标价(略)(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 1 )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2 )合同(略),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略)。 ( 3 ) 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为2 年,自本项目整体安装调试完毕且经采购人组织专家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略),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略),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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