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梅园路(浦源大道-苕秀东路)道路**工程已由 ****改革局以 安发改投〔2023〕185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 **** ,设计单位为 ****集团****公司 ,招标人为****,代建单位 / ,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开发区梅园路(浦源大道-苕秀东路)道路**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规模:开发区梅园路 (浦源大道-若秀东路)道路**工程,全长度约1710米,道路标准路面宽度39米,包含一座125米长桥梁,用地面积约7117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工程、给排水工程、交安工程、照明工程、桥梁工程、绿化景观工程及其他相关工程。项目建设地址:开发区梅园路(浦源大道-苕秀东路)。
2.2 招标范围:开发区梅园路(浦源大道-苕秀东路)道路**工程整个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
2.3 服务期:自工程开工、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相关服务。在审计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4 项目质量目标:合格
2.5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玖万元整(¥:159万元)。
3.投标资格要求(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总监
3.3 拟派项目总监具备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三)其他
3.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监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和**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监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监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国家或**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布的名单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在安**公共**交易系统。
4.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安**公共**交易系统(http://123.****.1.133:42260/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1.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27日09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安**公共**交易系统(http://123.****.1.133:42260/TPBidder/memberLogin)。
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7. 标后履约考评要求本项目纳入标后履约考评,参与考评的关键岗位人员为项目总监及项目专监。项目月考勤合格率为80%,项目整体考勤合格率为60%。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公共**交易网及**招标投标网上发布。本项目招标文件已在安**公共**交易平台公示。
9.评标、定标方式根据《**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 改革实施细则(试行)》(湖公管办【2022】2 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0.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地 址:安**昌硕街道胜利西路1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139****957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安**昌硕街道天目中路771号三楼
联 系 人:汤工、邹工
电 话:0572-****787
11. 软件技术支持安****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980000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878198
12、其他12.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12.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安**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12.3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3年 9 月 25 日至2023年 9 月 28 日在安**公共**交易信息网公示。
202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