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满足家长和学生需求,经学校党总支研究,****教育局批准,拟采购一批学生校服,包含(夏季服装、春秋季服装、冬季冲锋衣套装)。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欢迎具有相应资质资信、生产实践经验和良好售后服务的厂家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总体要求
按照《****教育厅****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技装〔2018〕563号)、《****教育厅****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资保〔2023〕212号)和《****学校****采购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实际情况,我校校服选用模式为“按照流程自主确定企业”。本次采购的校服校服必须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国家校服强制标准》(GB/T31888-2015)、《国家户外运动服装标准》(GB/T 32614-2016)等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标准,其质量标识应当完整齐全,服装等级需达到合格品。要遵循实用和美观相结合的原则,确保耐脏、耐磨、保暖、透气。
二、对投标人的要求
(一)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企业为工商、税务注册登记的正规校服生产企业,该企业必须具备校服生产资质。
2.依法从商,依法纳税,没有进入检察、****纪委****政府采购黑名单的企业。
3.供应商选用范围为《****学校服公开招标中标结果的通知》(许校服办[2023]1号)公开邀请入围的10家保障企业。
4.为了让学生尽快统一着装,中标企业需按时供货,夏装需在签订正式合同后10天内供货,春秋装顺延20天、冬装依次顺延30天。如若不能满足条件,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责任。
5.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按我校要求的款式提供样品。若服装有版权或者专利方面的问题,由中标企业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供应商应提供资料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组织代码证复印件及加盖公章,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校服生产资质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企业需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
三、投标须知
1.凡符合投标资格并有意向的企业,请在2023年10月10日前与校方联系。
报名地点:**省**市**区许继大道2780号****。
联系人:陶老师 电话:151****8295。
2.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企业,没有投标资格。
3.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请参加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时,携带封存完好的学生服装样品一整套。
5.不以最低价格中标,评标委员会对样品款式、质量、公司资质及售后服务各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得分最高者中标。
6.投标限价∶不高于610元(人民币陆佰壹拾元整)/整套。(包含夏季2套,春秋1套,冬季1套)
7.服务期限为∶2023年10月至2026年7月。
四、投标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按招标方规定时间将投标报价表填好签字盖章,送交招标单位监督人员,否则视为无效,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人不得串标、垄标等,如有发现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五、招标时间、地点、方式
1.招标时间∶2023年10月13日上午9点
2.招标地点∶****广场
3.参加企业将相关材料及报价表,一并带入招标现场。(按上级要求本次有50名家长、50名学生、30名老师参与打分)
六、合同签订、交货事项、付款方式
1.****学校签订合同。合同一式三份,中标企业、学校各执一份,****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2.校服采购实行“双送检”、“明标识”制度。中标企业将出厂前的校服成品主动送检,并取得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校服发放前,学校随机抽样三套服装作为留样,由学校供应商当面封好,并在封口处签字盖章。学校派人送到法定检测机构检测,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取得检验合格证后,才方可向学生发放校服。中标企业在规定时间****学校后,并同时递交校服质检报告。由学校对校服的款式、面里料规格、标识、数量等验收合格后方可分发给学生。
3.待校服全部交付、调换完成后,校服费用由学生家长直接支付给供货企业。服装数量以实际学生需求数量为准。投标报价表以整套报价,中标企业需无条件服从,并保证质地质量相同,合同期内价格不变。
七、中标企业须知
1.中标企业务必按时签订协议(合同),不得转包、转让,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
2.中标企业必须严格按投标出示的校服样品作为依据生产,不得更改布料和款式,如需改动,经过讨论再商定。服装等级需为合格品,若变更视作无效。
3.因抽检结果不合格或不按合同供货,校方将收回招标方中标的中标资格,并退回中标方已经提供的商品,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企业负责。
4.中标企业不得擅自放弃中标项目,若放弃视作中标项目全部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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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