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现公开选取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仪器设备及试剂耗材采购招标代理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
项目名称: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仪器设备及试剂耗材采购
项目投资总额约:16万元
服务范围: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参照《**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要求,按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
二、比选条件及注意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具备招标代理咨询服务能力;
2.近三年内没有发生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3.比选文件需包含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业绩、服务方案、报价函等资料;
4.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招标代理机构接受委托后提供招标前期咨询服务,起草、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信息,组织开标、评标、协助定标、发布中标公示、协助合同的签订及采购程序规定的其它事项等,代理机构依法、依规组织招标工作;
6.招标代理机构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进行报价,最终以价格、业绩及服务方案综合考量确定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单位;
7.如报价单位不足三家,比选人依法组织报价单位现场进行竞争性谈判,依据谈判结果,确定中标单位;
8.比选人不向未中标单位解释未中标的原因和退还报价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三、比选方式
选取方式:采用公开选取代理机构的方式
递交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10月8日上午10:30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上午10:30
递交文件地点:****五楼507室
现场选取时间:2023年10月13日下午14:00
选取地点:****3楼小会议室
联系人:白向明
联系电话:0470—****197
附件:
1.承诺函
2.报价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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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8日